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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溆浦:加强对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的常态化管控
(通讯员:伍琴琼 徐旭)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管、漏管等情况。溆浦县司法局从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个别走访、信息化监控等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的常态化管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监狱服刑期间,因突发脑溢血提请保外就医,目前就诊于溆浦县人民医院,且卧病在床,生活难以自理。为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落实,溆浦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四中队中队长徐旭带领中队干警和湖南德馨社工的专职社工来到医院走访了解其相关情况,详细讲解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现场为王某某录入人脸、指纹识别信息,将其纳入定位监管系统。
据悉,溆浦县司法局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核实、严格措施、完善台账四个步骤,采取平台信息化核查、集中点名抽查、上门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动态信息等,切实做到摸清底数、了解情况。同时,对重点人员增加走访频率和谈话次数,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为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王晨宇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sf/2018/1016/324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