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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江: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毕业论文迷思
今年3月,笔者听闻某校2016年MSW毕业论文被抽查时,盲审以“该论文没有介入,不是社会工作论文”为由将该论文“枪毙”。听闻此事,笔者产生几个疑问:(1)什么样的论文才是社会工作论文?(2)一定要有介入的论文才是社会工作论文?(3)介入(intervention)又具体指什么?为弄清楚评价社会工作论文的标准,笔者查阅了“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SW)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该要求对论文议题、论文类型、论文结构、论文规范等做出了初步规定。论文议题包括:与社会工作相关;涉及社会工作实务和理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社会政策的某个议题;突出适用性和应用性。论文类型包括:实务研究、项目研究、政策研究。其中,字面与“介入(干预)研究”最相近的“实务研究”对研究方法的规定是:“参照研究框架,采用合适的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研究方法,并根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规范,说明研究对象的选取方法及其特征、资料搜集工具、资料搜集程序及资料分析方法、遵守的研究伦理”。这一规定实则要求研究者对某个已经完成的社会工作实务,采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进行事后研究。它并没有特别强调研究者要预先做好介入设计,并展开介入。如果将《要求》作为判定的论文是否是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论文的“黄金准则”,那么,前述盲审“枪毙”论文的理由就不成立。
虽然通过“官方文件”找到了回应问题的缘由,但是,“没有介入,不是社会工作论文”这一判定依然深藏于笔者心里。直到笔者于5月18日和19日参与MSW毕业论文预开题答辩,该问题又重新爆发。笔者发现,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题目和研究内容高度雷同,比如:小组工作介入XXX的研究;个案工作介入XXX的研究;家庭治疗介入XXX的研究;园艺治疗介入XXX的研究;认知行为疗法介入XXX的研究……内容也围绕个案、小组,或者某种治疗方法对研究对象的问题(或需求)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服务。而诸如实验组、参照组等研究设计基本没有。
笔者对这些“介入(干预)研究”字样的研究论文感到非常好奇。难道这样的研究论文就符合所谓的“介入研究”了吗?笔者坚定地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为更加清楚地认识这类研究题目和论文,笔者进一步提出疑问:(1)这类题目和论文的特征到底是什么?(2)为什么会出现这类研究题目和论文?就第一个问题,笔者与同事在深度讨论后得出以下一些共识:
第一,这类题目和论文的逻辑起点具有明显的功能取向,也即社会工作有正功能,能够解决各类问题。具体而言,学生思维的逻辑起点是社会工作三大工作手法,或某些相对具体但要求很高的治疗方法。这种逻辑会导致学生忽略对问题分析,而直接进入介入(或干预)模式。当学生在实习等实践工作中看到某种现象或者问题时,通常在描述现象或者问题后直接考虑使用何种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这类题目没能有效区分“对方法的研究”和“借助某种方法开展的介入(干预)研究”。“对方法的研究”主要指,通过将社会工作某种方法运用于某类(个)议题(如抑郁、行为矫正等),以对该方法进行修订。这类研究的真正研究对象是某类社会工作方法。“借助某种方法开展的介入(干预)研究”主要指,对某类(个)议题进行介入(干预)。这类研究关注介入(干预)及其效果,而社会工作的方法只是进行介入(干预)的载体。通常而言,它要求研究者清楚其研究议题,然后通过系统的文献分析寻找出能够有效回应研究议题的介入(干预),之后在严格的社会科学研究设计(如实验设计、准实验设计等)指导下开展介入(干预)工作。而介入(干预)过程中使用个案、小组抑或其他社会工作方法则视情况而定。学生论文题目实际上有“对方法的研究”之味道;而研究内容却又体现出“借助某种方法开展介入(干预)研究”之味道,但是却又不具备介入(干预)研究的基本要求。
第三,这类题目严重忽略社会工作方法的难度,简化使用社会工作方法。目前,很多MSW的论文已经逐渐超出个案、小组、社区三大传统方法,而使用诸如家庭治疗、园艺治疗、认知行为疗法等更加深刻的方法。由于这种超越将社会工作的思维从某些通用实务模式(或规则)中解放出来,转而运用对某些研究议题具有针对性方法,因此,它算得上是一种进步。但是,这些方法对使用者具有非常高的要求。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的训练,甚至拿到该方法的资格证书。当前我国MSW教育训练很难使学生达到这些要求,因此,这些方法可能流于“依葫芦画瓢”而简化地使用这些方法。
就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可能具有如下原因:
第一,专业教师及学生受功能主义社会工作思维的影响,受“社会工作是实务(践)为主导(核心)的专业”观点的影响。在这些思维和观点的长期影响下,专业社会工作教师及学生总以“社会工作能够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作为专业思考的起点。最终,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分析能力降低,沦为问题解决的工具。
第二,多数专业教师及学生并不懂得何为严格意义的介入(干预)研究,甚至将社会工作实务(实践)等同于介入(干预)研究。介入(干预)研究并不等同于使用某种社会工作方法去回应研究某个(类)研究问题。介入(干预)研究具有一套完整的逻辑体系和运作步骤。它对研究者的研究和实务能力具有非常高之要求。
那么,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该如何走出这种怪相呢?在此,笔者无法开除具体药方,只是在个人有限的经验和思考之基础上提出几点方向性的建议。
第一,跳出功能主义思维的影响,打破功能取向的逻辑起点。当面对某个(类)研议题或问题时,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及学生不能仅仅思考“社会工作能做什么”、“怎么做”,而应该以问题分析为起点,探讨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寻找“最佳”证据,然后再思考如何做。
第二,跳出“社会工作是实务(践)为主导(核心)的专业”观点的桎梏,将社会工作专业(或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工作)视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以借鉴(或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的逻辑来指导自己学习和研究,开阔理论视野、方法视野,进而提升专业的研究水平、改善研究成果。
作为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的专业课教师,笔者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总是对某些与专业教育有关的现象充满好奇和疑惑,也总是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思考并尝试找到答案。以上内容均为笔者所思、所想,观点难免有所偏颇,望读者审慎对待之。若能够激起读者非赞同式思考,也是笔者希望达到的目的。
本文来自《社会与公益》“社工学人茶座”
作者信息:刘江 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lite/2018/0920/322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