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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办法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定点社工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将社工站采购服务周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进一步提高了社工服务站服务的稳定性。
《办法》将保障标准进行了提高。其中,将社工站每名工作人员的购买服务经费标准由原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社工站项目经费由原每年200万元提高到每年240万元。
社工站提供哪些服务?《办法》明确,社工站主要提供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发展性等四方面专业服务。补救性服务,即针对陷入严重困境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等重点服务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提供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犯罪预防、就业援助、权益维护等补救性服务。支持性服务是针对陷入轻微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以增强其应对所处困境的能力为目标。预防性服务则以预防服务对象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困难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融入、兴趣发展、文娱康乐、教育培训等事前预防性服务。发展性服务则围绕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公益倡导、公民教育等。
《办法》明确规定,社工站应当建立社区(村)社工服务定点联系工作机制,确保每个社区(村)至少有一名定点联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区民政局将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工站的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服务周期内可以继续承接社工站项目。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8/0627/317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