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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签约
“我志愿加入司法社会工作者队伍,献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我宣誓:恪守司法社工准则,遵守司法社工章程……” 5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9名司法社工代表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拉开了金水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的序幕。
当日上午,河南省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举行。
为缓解案多人少,未检检察官忙于司法办案,一定程度上弱化帮教挽救工作的矛盾,该院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向市场和社会“借力融智”,探索司法社工服务介入制度,有效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金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年均办案量200件650人,约占郑州市未检办案量的三分之一,居全省之首。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需要对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区环境以及犯罪原因等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科学的帮教和服务。依靠我们现有力量很难完成。”该院检察长王青告诉记者。
该院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金水区财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工服务”政府购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金水区梓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功中标。
金水区检察院与梓闻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社工服务中心指派4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掌握与未成年人沟通技能的司法社工常驻工作站,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关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的深度融合。
为帮助社工尽快熟悉工作性质,更好发挥专业特长,未检检察官对社工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检察知识、保密知识的培训,制定《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审查起诉工作实施办法》、《司法社工参与审查起诉工作的具体流程》、《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基地实施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评估及疏导办法》等10多份文件,保证帮教的专业化、科学化。
借助“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心理咨询平台和资源,金水区检察院定期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到中心接受心理健康测试,参加心理健康讲座,“一对一”的进行心理介入帮扶、心理阴影疏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打开心结,驱除负面情绪。(通讯员 党玉红 韦改)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etqsn/2018/0516/314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