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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积极社会心态的建构及社会工作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变化以及重要事件的发生,人们的社会心理和心态也会发生明显变化。对个人而言,心理和心态的这种变化会影响其生活状况、生活质量、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对社会群体和社会而言,这种变化可能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有序健康发展。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应该有良好的、积极向上的、理性的社会心理,在微观上则表现为应该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国民心理和心态。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全国人民团结奋斗,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结构性、制度性难题,也需要有良好的社会氛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这方面,需要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政策,社会工作也可以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社会心态是人们对自身及社会现象所持有的较普遍的社会态度、情绪等心理状态,它对人们的行为选择有导向作用。人们的社会心态受其基本生活状况、价值观、享有文化及其面对的社会现实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简而言之,个人方面的主观因素(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 与客观因素(与自己相关的重要事件)共同建构了人们的社会心态。若从群体心态的角度看,经济社会重大事件的影响会更大、更直接,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转型期、在社会政策剧烈变动时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问题的原因。如果是这样,建设良好社会心态首先要处理好人们的期盼与经济社会变化(无论是变好还是变坏)的关系, 应在两者间建立起相对协调平和的关系。若经济社会是快速往前发展的,可能制定政策者要说明这种发展会有波折,以使人们有心理上的准备和恰当的预期。若经济社会发展遭遇挫折,政策制定者就要说明走出这种状态的可能前景。总之, 政策制定者要避免简单化、不留任何余地的政策行为,特别要避免在经济社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时不考虑政策对象及公众的现实生活状态和心理反应而强力推进的现象出现。实际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首先要考虑的是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共建共治共享,要使政策对象有比较充分的参与,要倾听民众的呼声,科学地、负责任地面对人民需要和需求的表达。这样可以在“宏观层次” 上促进理性平和社会心态的形成。

社会心态是人们对外在事物的情绪、态度及反应,它是可以进行建构的。在建构“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方面,社会工作可以参与其中并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工作的这种作用可以在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两方面得以彰显。在社会政策层面,社会工作界可以通过对服务对象群体、社区居民的需求及生活状况和意愿调查,向政府及其他拟采取重大经济社会行动者提供政策建议,以促进后者制定可以引起正面反应的政策、采取人们易于接受的措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社会工作也可以通过深入细致地解释政策、促进人们对政策的全面理解、减少对政策的误解来营造理性、和谐的社会心态与社会氛围。在社会服务层面,社会工作者直接面对服务对象, 他们在服务为本、助人自助价值观指导下提供服务,会给服务对象以亲近感、关心感、相互理解感,通过细致的、情境化的、艺术化的服务,能更好地实施相关政策,提升社会政策的效力,其中包括服务对象对社会政策的理解和认同,这必然有助于使服务对象形成积极、平和的心态。同时, 社会工作强调人与环境的相互调适,在服务时也明确服务对象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就有利于人们理性心态的形成。就是在增强权能的工作模式中,社会工作者也会积极、客观、理性地面对服务对象能力的增强,从而使服务对象理性、有序地反映诉求。

从本质上来说,社会工作是社会和谐的黏合剂,也是社会公正的促进器。它以增进人们的福祉和社会进步为目标,致力于调适人与环境的关系,并用科学、理性和艺术的方法开展服务活动, 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积极理性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心态的形成。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view/2018/0317/30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