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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社会组织工作,确保全国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的积极作用,近期,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民政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24日正式施行。《办法》共26条,以建立信用约束为核心,确立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范畴,规定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具体情形,确定了信用监管的程序要求,明确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为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2月5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在京召开宣传贯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座谈会。来自社会组织和信用管理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诚信体系建设突出的社会组织代表、中央新闻媒体单位代表2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举,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监督,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由单一行政监管模式走向协同共治模式,由单纯信息公开走向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诚实守信。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信用协会吴晶妹会长、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教授等专家学者先后进行了发言,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提交了书面发言。与会专家认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组织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的重要探索;《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制度的空白,增强了信用管理的权威性和精准性,有关制度设计具有创新性、开放性与可操作性,有助于我国社会信用立法的决策参考,有助于推进社会组织及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有助于将社会组织信用情况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专家们建议,要发挥多方作用,宣传推介好这一《办法》,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制度执行,引导社会组织推进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治理,积极营造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山清水秀环境。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化学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南都基金会、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等社会组织负责人交流了各自社会组织过去在信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心得。与会社会组织代表认为,《办法》的出台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对于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公开透明具有现实推动意义。大家表示,将认真学习、传达和落实《办法》有关要求,着力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透明度、公信力,以身示范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新时代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并主持。詹成付表示,信用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专家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的观点和意见建议,反映了全社会对社会组织诚信度“更上一层楼”的殷切期待。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组织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主动利用信用管理这一现代治理方式,加强和优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广大社会组织要对照《办法》相关要求,弄懂吃透互联网时代“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要义所在,把信用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促进社会组织治理及发展的规范化、透明化。

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信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会。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8/0207/30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