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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苏民人〔2017〕18号)要求,经各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拟确定吕捷等10名同志为第三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5日-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联系人: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 秦锐
联系电话:025-83590462(兼传真)
电子信箱:js_shgz@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210003)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第三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公示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吕 捷 男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社工康复科副科长
朱代开 女 无锡市梁溪区通江街道金河湾社区书记、主任、社工站站长
刘正峰 男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扬州市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孙 陈 女 太仓市德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总干事
纪杰杰 女 淮安市清河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助理总干事
杨 静 女 徐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副所长
吴卫华 女 南京市秦淮区向阳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
何春兰 女 南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保科(社工部)副科长
唐利平 女 苏州科技大学副教授、苏州市汀斯社工师事务所理事长
梁秀香 女 常州市福利院社会工作科副科长
附件2
第三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基本情况
1、吕捷,男,1979年出生,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专业本科,200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社工康复科副科长,兼任南京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理事长。主要从事精神康复治疗、社区康复指导、社会组织培育等工作;参与秦淮区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站服务与管理工作;参与“老年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精神病患之民生保障研究”等课题研究。
2、朱代开,女,1982年出生,扬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无锡市梁溪区通江街道金河湾社区书记、主任、社工站长。获得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梁溪区“梁溪好青年”、原崇安区“十佳社会工作者”、优秀社会工作者、十佳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等称号。获得江苏省“最佳公益社工服务项目”、 江苏省“妇女儿童之家优秀服务案例”三等奖、无锡市社区治理优秀论文三等奖等荣誉。
3、刘正峰,男,1970年生,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MSW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扬州市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江苏省高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江苏省救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导,荣获盐城市社会工作特别贡献奖。所在机构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获得江苏省优秀社工案例二等奖、优秀社工项目三等奖,扬州市社会组织十佳公益服务品牌等荣誉。
4、孙陈,女,1987年出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2009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太仓市德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总干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太仓市首批社会工作重点人才;获得“全国百名社工人物”等荣誉。所在机构获得苏州市“根植社工,引领行业”优秀社会工作机构、太仓市优秀社会组织、太仓市先进养老服务组织、太仓市十佳拥军社会组织等称号。
5、纪杰杰,女,1987年出生,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2011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淮安市清河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助理总干事、督导,兼职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外聘教师。曾获深圳市社工之星、深圳市光明新区大运优秀志愿者、淮安市清河区社会工作特别贡献奖等荣誉,获得第三届全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创意类)金奖、创新奖等奖项。所在机构被评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6、杨静,女,1976年出生,江苏省委党校哲学硕士,199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徐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副所长。徐州市首届社工精英培训优秀学员;具体负责的徐州市“微笑列车”项目成果位居全省首位,并荣获中华慈善奖;获得“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奖、江苏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三等奖、徐州市慈善公益事业先进个人等荣誉;江苏省第三批示范性养老机构评审组专家。带领军休四所荣获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7、吴卫华,女,1978年出生,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199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市秦淮区向阳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快乐老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任。2009年起从事社区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曾任大光路街道大阳沟社区主任。南京市社会工作初级督导,获得南京市“全民学习之星”、秦淮区“巾帼岗位明星”、区“环境整治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所在机构获得南京市3A级社会组织、南京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南京市最佳志愿服务品牌等荣誉。
8、何春兰,女,1983年出生,南京邮电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保科(社工部)副科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届别);首届“南京市中级督导”,南京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项目督导和评审专家,南京市妇联儿童救助专家;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校外督导;获得2014年度“中国最美社工”、首届“南京最美社工”等荣誉。
9、唐利平,女,1978年出生,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苏州科技大学副教授、苏州市汀斯社工师事务所理事长。长期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被评为苏州市优秀社工导师。所在机构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获得首届全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优秀奖,江苏省社会工作优秀项目一等奖、三等奖,江苏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二等奖,苏州市优秀社工机构奖,苏州市公益创投十佳项目等荣誉。
10、梁秀香,女,1981年出生,福州大学社会学硕士,2009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常州市福利院社会工作科副科长,兼任常州大学社会工作校外督导教师。常州市首届助理督导员,曾获 “全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学员;获得“福彩杯”江苏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江苏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三等奖等奖项。推动常州福利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帮助福利院获得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称号,并成为常州市社会工作实训基地。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eam.swchina.org/certificate/2017/1027/301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