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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社工服务交付模式中什么最重要 | SSM旁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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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堂体系中,关于香港与内地的有关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发展概况是分为两节课分开讲述的,但是 Emily 在整理时选择将两课一起整合,希望两地有所比较,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在留言区补充。

NO.1 两地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路径偏好(大环境)

香港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路径是“轻社会保障,重社会服务”,对比香港而言,内地政府则是“重社会保障,轻社会服务”。也就是说香港政府更倾向运用政府资金购买不同组织多种多样社会服务项目,这些项目服务于不同人群的方方面面,符合要求的社会大众即可向有关组织申请享受社会服务。

而大陆政府更倾向于将政府资金投入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障措施,比如各种不同的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低保等等,这些社会保障让社会大众可以有钱握在手里,用钱自行选择需要的服务。当然,内地政府也会购买一些社会服务项目,政府购买依旧是内地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

基于两地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路径偏好是不一样的,因此单纯比较两地社会服务购买项目的数量与覆盖面是无意义的。对于内地的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发展而言,相较于倡导政府不断加大政府购买体量,更适合的发展路径是提供优质服务,让社会大众根据需要购买。但是由于目前的社会服务以政府或组织买单为主,“付费享受优质服务”的认知的普及有一定难度且需要时间,这也是目前内地社会服务领域发展的一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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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两地发展历程

香港社会服务福利发展是由NGO主导的,在已有了一定发展后,政府加入。

香港很多志愿机构超过100年历史,比如东华三院、保良局等,在50年代,大量志愿机构成立;在60年代,政府成立社会福利署;在70年代,政府推行公共援助。在70-90年代,政府会发布政策白皮书,推行滚动性的5年社会福利计划(即每年发布的都是后五年的计划),按照标准成本的方式进行资助。在90年代以后,香港采用整笔过拨款方式(lung sum grant),由输入监管(标准成本)转为输出监管(服务表现监察),新服务由竞标方式批出。

而内地社会服务福利发展基本是依赖政府推动,运用行政力量自上而下的推行。

内地社会工作发展于1978年至2002年在北京萌芽,于2003年至2006年成长于上海,于2007年及以后壮大于深圳。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民政部资助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2003年2月,全国首间社工服务机构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成立;2006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要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07年10月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1+7文件,在深圳推行社会工作试点; 2010年6月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发展规划。 内地社会工作每一次的跨跃性进展都离不开政府文件的指导与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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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目前现状(特点或不足)

1.香港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特点

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是社工教育先行,随后带动实务发展,且以社会工作作为主要推行手段。政府出资,民间办理。从现行情况来看,多数的政府资金流入少数大机构,多数小机构依靠少部分其他资源生存。并且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发展有着一个独特的优势,即香港有大量外境人士进入,境外社工引进先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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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的8个混淆

向社会学看齐,以科研水准作为社工水准标志,社工是实务专业,应注重临床实务而不是科研。(比如说之前在设立MSW项目的时候,一般如果一个学校没有社会学博士班,就不会给批MSW项目。)

社工实习混同一般社会科学实习,以调查报告和书写表现评分。(很多学校的实习,就是让学生去做调研,然后提交调研报告,但是真正的社工实务实习不应该是这样。)

混淆社会行政业务与社工专业业务。(目前内地绝大部多数的项目都是政府资助的,无可避免的会有行政事务,那么如果碰到这样的话,该如何安排?最好的办法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比如说政府要求灭蚊行动,让社工去派发传单,那么社工就可以做一些健康讲座或者展览,顺便派发传单。)

混淆有社工性质的工作和社工职业岗位(例如义工组织工作等)。

混淆一般行政手段与社工专业手段

混淆社工服务等同社会服务机构或单位。

混淆社会工协会,行业组织与其他团体。(目前内地会有一些社工协会参与招投标来承接项目,但是社工协会应该是一种行业组织,应该直接提供项目)

混淆社工专业资格考试与考核,形成一试定终身。(现在有社工师资格考试,但是这种考试是非常书面化的,并不能真正的考核到社工的实务技能,所以说现在是将考试直接定为了评定专业资格标准,而不是采用了考核的手段,并且这种资格考试是终身制的,并没有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考核或提升)

3.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两大不足

把城市社工模式和思维套用到乡村社工(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要实现本土化最主要的就是要发展农村社工与合理运用非正式网络关系。比起现行的社区,内地还有更多的民众聚居在农村,内地社会工作要想进一步发展,由大城市走向普及,发展乡村社工是必经之路。但是城市社工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以关注家庭为主的,而农村发展则不是,并且在农村社会工作发展中,非正式网络的作用非常重要)

在推动社工专业上政府有重要的角色,但不宜以政府意志替代专业团体和直接介入,而应维护、贯彻和善用法规和制度,去推动社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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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发展趋势

1.香港发展环境发生的8个变化

社会问题更加复杂化(以青少年方面为例,原来多是厌学、失恋等等,现在自杀与复杂的家庭背景越来越多,社工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对社会服务质量的高要求(一些服务对象还会询问运用了什么样的专业方法,现在不光要求会做,还要会讲述)

问责增加

服务从标准化走向整合化(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服务中心综合化第一步优先需求评估)

服务竞争性增强(采取竞标的形式或得项目)

由政府掌控衍生的组织发展为真正的NPO(原来政府都要扣请假员工钱,现在整笔过拨款形势下NPO自主性增强)

资源有限性更加严峻(资源优先医疗、教育、然后才是社会服务;以前有国际机构来香港服务,现在更多的是国际机构来香港募捐,分割本地组织市场与资源)

2.内地社工(本土化)新趋势

整合社会管理的理念

内地有很强和悠久历史的慈善体系,现在两者的交义点增加了(原来“慈善”是“有心”“买力”,社工服务是“有心”“出力”)

社工扩展到一些新领域,例如:信访、统战等

农村和乡镇社工是内地社工发展的重点

内地社会服务交付模式中非正规网络的角色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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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两地交流与合作

1.香港参与的主要模式

2006 前

主要为无偿的支持,包括培训、顾问、项目设计等

参与内地伙伴机构的成立与管理

以香港机构为主导,内地参与成立机构

2006 后

无偿的支持减少, 内地开始向香港购买服务

继续进行上一时期成立与管理机构的模式

2015 后

本地化开始壯大

2.两地合作新形势

香港应改变对内地的了解与合作

支持内地社会服务的面与量已远超过香港所能负担

香港支持内地社会服务早存在经费问题,现在内地虽然开始向香港购买服务,但在人力方面香港却不一定可以应付

香港支持内地社会服务的质素是当前最值得关注的,由谁和如何监管的问题非常重要

内地社工学者数量大增;与社工有关的书籍/文章/网站多不胜数,香港社福界需要了解

跨境服务新思维

现已有专注服务分隔两地家庭的机构在内地成立服务中心,如何加强协作是未来重要的课题

跨境服务不能只停留在服务提供层面,双方也要合作在政策倡导层面努力,才能有收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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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人问我们在哪里工作,我们很难用一个名词概括(比如别人会说银行、外贸、超市),每个名词都不足够来描述我们,这是因为社会上对我们所从事的领域没有清晰认识,但其实同时也是因为相似的名词太多。

“志愿机构”,这是源于伊莉萨白颁布《慈善法》,妇女自愿煮饭给街头流浪人员,随着人员增多,逐渐建立组织,称为志愿组织;

“非政府机构”是源于在联合国开会体系下,相对于政府代表而言的组织代表,就称为非政府组织;

“非营利机构”是指不是为了盈利的机构;

“第三部门”是相对于产业而言,是指区别于政府与商业领域外的第三类组织;

“民间团体”实际上是对社会大众自愿组成的团体的称呼;

“社工机构”只有大陆才用,但是社会工作不是制度,是专业 。

跟名称有关的是香港独特的费用里组织的法律,一是有专门的法律,例如针对东华三院的法律,二是按照社团法注册,最多是按照有限公司条例注册(教堂、庙都是用有限公司注册,所以会出现“XXX庙有限公司),这种方式非常严格,“有限公司”随后去税法局注册慈善机构,认定为慈善机构后可以不用交税,慈善机构注册一年后可获批准不用写有限公司

非营利组织有十个特点:

具有强的志愿性;

营运的目标是非营利的;

所做的服务具有某种程度的公益性;

产品是“改变了的人”(老人院工作的产品是充满希望的人);

服务需要无底线相对于资源有限的吊诡;

容易以愿景吸引和团结员工;

“收入”和“顾客”来自不同市场;

财政管理中处理“亏损”与“盈余”的两难(太多钱会被怀疑没做事或下一年少钱);

给员工金钱方面的报酬选择有限;

公众有权向非营利组织提出问责的要求。

在原来的NPO的人力资源管理中,注重承诺和有心甚于表现;给员工的报酬选择有限;重视员工发展,总体花费比起商业机构多,可是没有总体性规划;HR责任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而不是中央的HRM部门(可是后者也是需要的)。

在现行的社会形势下,比起传统的魅力型领袖,行政型领袖更能适应复杂的情况,在NPO的领导力中,最重要的四个因素是使命、目标、优先级和风格,即是要强调组织的使命与目标,确立领导风格,分清优先级完成各项任务。

同时,在组建团队时也应注意:

Vision & Mission(永记初心);

Advocator(争取好政策);

Employment condition(薪酬条件);

New culture(发展新文化);

New leadership style(发展新的领袖风格);

Strategicalliance(要发展战略性联盟,如老人服务与医院);

Commitment to social development(为社会发展助力)。

社会服务管理是要放在环境中理解的,它在社会服务领域的管理与商业管理不一样,在不同地域的管理也不一样,因此,将香港与内地的不同情况分开理解。任何管理方式与发展模式都不能脱离环境单独来谈。NPO怎么走实际上都是NPO里的人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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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17/1009/299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