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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社工:一种不可忽视的职业

产妇因痛坠楼令人惋惜并引起很多思考。不管《知情同意书》 谁签字,如有不同意见,理应以当事人意见为主,哪怕口头的更改,不管谁都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家人的意见只能当着参考依据。其次,法律应该赋予医生专业自主权,当危及当事人生命时,尤其符合当事人愿望时可由专业做主。是法律错还是谁错?第三,当我们都在彷徨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发展我们的社会工作呢?

医务社会工作是由专业的医务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健康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医务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疾病带来的各种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

近年来,广东省、上海市、成都市等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创新社会治理客观需求,加快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积极将社会工作服务延伸至医务领域,稳步拓展医务社工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还是东莞市人民政府聘请的社会工作专家组成员,在此我特别推出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枭针对产妇坠楼案写的一篇文章,《有一个职业,能帮助产妇避免自杀的悲剧》,文中大部分的观点我是认同,也许对于我们在这个悲惨事件之后有一个深刻的反思和应对的办法。

有一个职业,能帮助产妇避免自杀的悲剧 

作者: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枭

几天前,陕西榆林市的一位产妇,非常不幸地坠楼身亡,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在产妇身亡后仍闹得不可开交,升级成严重的医患矛盾。然而,当时间退回到产妇生产之前,有个职业遗憾地缺失了——那就是医务社工。倘若早期有医务社工介入这场事件,那么结果想必不会这么悲伤。

1.医务社工充实决定权

决定权在普通人眼里看似简单,但在医务社工看来,其实里面包含四个层次:是否有做决定的能力;是否有选择的可能性;是否清晰知道所有决定的后果影响;是否能够将决定执行下去。

榆林区的产妇并未真正行使自己的决定权,无论是她授权给家人,还是家人替她做出的决定。看新闻资料我们可以知道:首先,产妇其实有做决定的能力,这个决定权理应是她来享有或者她在充分知道后果的情况下授权。其次,产妇可以自行选择剖腹产或顺产或者无痛分娩,但现实中被家人剥夺。再次,现实中家人可能并不清晰强行顺产可能导致的后果:例如巨大儿的生产困难可能导致婴孩窒息、产妇情绪崩溃、产妇抑郁等。最后,在执行决定的时候,也并未考虑决定的可行性——建立在产妇的心理承受基础之上。而医务社工,就是帮助产妇及家人做出合理决定的有效职业。作为帮助者和支持者,医务社工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产妇真正行使好决定权。

2.医务社工协调家庭矛盾

医护人员负责给予专业建议,最终仍将决定权——是否剖腹产的权力——给到产妇及家人,这是职业道德和权力使然。然而,家属能否协调成一致意见,能否在协调过程中足够尊重产妇的个人意愿,这些虽然不归医院管,但是却是医务社工的分内工作。在生产之前,产妇和家人除了需要知道剖腹产、顺产的区别而外,更需要在内部意见不一致之时有充分的沟通、清楚地知道各种风险和后果,最后一致做出适宜的决定。而这样的沟通工作,通常是由医务社工协助来开展:不清楚顺产的风险社工帮查找最权威的资料;理不清头绪社工协助梳理步骤意见;意见不和时社工协助调节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促成一致意见;最关键的是,医务社工一切以病人的利益为核心,因此当产生不利于产妇的意见时,医务社工仍旧会支持产妇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医务社工给予情感支持

一个产妇只有到了绝境——认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她,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的时候,才会走向自杀的极端。医务社工的职业使命之一便是给予患者无条件的心理和情感支持。假想如果在生产之前,产妇知道无论身处任何困境,都可以向医务社工求助,医务社工会无条件地为她提供帮助,她就会多一线生的希望。

同时,如果医务社工已经与产妇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那么产妇与家人之间的矛盾应该在入产房之前就得以化解——参考上面两条。万一在入产房后仍旧发生了严重的家庭矛盾,产妇也会知道除了医生和家人而外,医务社工会一直支持自己,可以有情绪发泄的出口,也会帮助她解决问题——永远为她做考虑,可能陪同自己和家人再次进行协商谈判。医务社工在给予情感支持的同时,也会协助产妇表达自己的感受:疼痛的程度及状况,在产房的感受,与家人的冲突情况等。社工同时将其身体状况反馈给医护人员供其做医疗建议,将其心理状况反馈给家人促进其对产妇进行支持而非逼迫。在这种情况之下,产妇多了一条选择也多一个出路,不至于立即选择自杀。

4.医务社工进行危机干预

倘若以上的内容都没有做到,当真正的危机到来时,医务社工仍然是可以介入的,最佳介入时间是——产妇前两次疼痛难忍,从分娩中心走出楼道时。当主治医师知道巨大儿分娩困难,产妇疼痛难忍向家属下跪时,就可以立即致电医务社工请求协助。

医务社工团队也有职责立即到达现场,与产妇进行谈话了解她的想法和需要,同时协助她与家人之间的沟通。医务社工亦可以现场进行自杀危机和抑郁评估,了解产妇潜在的风险并告知家人及医生。同时,医务社工可以一边稳定产妇的情绪,让产妇知道有解决办法,一边与医院和家属协调解决方案:例如改用剖腹产或者是给予镇痛、更换无痛分娩等。在医务社工及时的干预之下,两个生命或许可以挽救回来。

5.医务社工协调医患关系

产妇自杀事件发生之后,医院与家属的关系陷入僵局。家属痛失亲人和孩子,在情绪上是可以由医务社工进行抚慰支持的:突然的自杀事件亦有可能带来家属的自责,引发愤怒。

在医务社工的哀伤辅导中,愤怒情绪是非常常见的,当情绪未宣泄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不理智的行为和想法:例如向医院索赔,认为是医院“害死了”母婴。在这个阶段,医务社工也可以一边帮助家属抒发情绪,一边帮助家属回归到理性思维:医院有多大的责任?有哪些合法的申诉渠道?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此外,医务社工亦可以作为第三方,与医院协调家属的合理诉求,让医院知道家属的想法与计划,配合医院共同帮助家属走出哀伤状态,恢复正常生活。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hot/2017/0907/29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