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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着力补齐“三社”中社会工作发展“短板”,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巩固党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专业保障,根据《安徽省“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决定在全省启动“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扶持、专业承接、项目运作、整体联动”工作思路,探索社会工作介入城乡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帮助基层社区融合社会资源,增进社区居民福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推动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型,合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生活共同体。自2017年起,每年实施10个社区社会工作示范项目,到2020年,力争每个社区开发设置不少于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并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或接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达到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不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

(一)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加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配备和使用,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强化专业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积极培育孵化当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并引导其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二)壮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加大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通过水平评价、教育培训等,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其向社会工作者转型。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于通过考试人员实行津补贴制度。城乡社区和从事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可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有条件的社区可探索设立社区社会工作学院,定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轮训工作。

(三)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应配合、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进行社区动员与倡导。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和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办理。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和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省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以项目实施为载体,自2017年至2020年,省民政厅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0个社区社会工作示范项目。按照“四个一”方式,选择1个社区和1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和计划实施的目标任务,共同设计申报1个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在项目实施中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炼模式,推动当地制定出台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方面的政策文件不少于1篇。

(一)项目申报(2017年8月—9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选定实施项目的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于9月12日前将2017年度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省民政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于9月22日前确定实施项目名单。

(二)项目开展(2017年10月—2018年9月)。项目确定后,当地民政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相关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按照本计划实施推进相关要求以及项目申报书内容,进一步细化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开展。

(三)项目督导(2017年10月—2018年9月)。在项目实施中,省民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委托具有丰富的社区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第三方机构,组成专业团队,对各地在建立机制、设计项目、推进实务、探索模式、提升能力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撑,并及时通报各地实施进展和成效。

(四)项目总结(2018年10月)。项目总结评估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对各地项目的人才队伍培养、经验模式提炼、服务基础搭建、政策文件创制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与今后各地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方面的工程计划项目支持、示范评选、表彰奖励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工作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省级层面,省民政厅内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协作会商机制,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民政厅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将结合培训、督查、会议等,每年赴项目所在地开展至少1次调研活动,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每半年须向省民政厅汇报1次进展情况;省民政厅将于项目实施中期、末期进行检查评估,此项工作同时列入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

(二)明确职责。省民政厅负责全省工作的面上指导、跟踪和评估工作,支持总结推广项目经验、经验模式,力争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全省“三社联动”政策文件。项目实施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发挥省级项目的引领作用,认真做好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社区和社会组织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等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居民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顺利推进工作开展提供项目支撑、资金支持、监督检查等。项目实施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统领作用,统一调配使用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在社区配置的资源,汇集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各自的资源,理顺各方关系、明确职责定位,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让渡空间、搭建平台、提供支持。项目实施机构要积极主动融入社区,协助社区做好评估群众需求、指导服务规划、组建服务团队、链接服务资源、实施服务项目等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彰显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与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保障。省民政厅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用于保障项目实施,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此次计划实施提供专业督导和技术支持。各地民政部门也要给予一定经费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覆盖面,调动社会资金投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同时,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通过此计划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力量,深入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的路径与模式、规律与特点,总结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可复制推广的实务经验,通过边实践、边研究、边完善的方式,由点及面,出台当地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7/0830/297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