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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行者的身份陪伴 社工不该如此卑微
写这篇社工手记之前,我想起了我在实习期间,当时的督导和我们分享的一个小故事,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一位社工约了案主来家综面谈,面谈当天,案主临时致电社工告知有事来不了,下次再约。说到这里,你是觉得这个案主挺有礼貌的,起码能够致电告知社工,还是觉得这个案主不尊重和社工约定的面谈呢?
当时的我,毫无疑问更倾向于前者。回到故事中,那位社工接到案主的电话后,显然也是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对电话那头的案主说道:“好的,没关系,我们下次再约。”一位香港督导听到社工如此回应,问道:“怎么会没有关系呢?你预留了时间和他面谈,他本应安排好自己的事情,按时赴约。他临时爽约,你的工作安排被打乱了,空出的时间又要重新安排。你怎么会说没关系呢?”这个分享确实对当时的我非常震撼。
来到精神康复及家属服务项目后,我们接到相当一部分的转介个案都是无法接触到案主本人,或案主本人非常抗拒社工的介入。有的案主从来不给社工开门,偶尔对门口的社工回应几句;有的隐蔽青少年对社工出言羞辱,说讨厌胖胖的男社工;有的家属觉得自己的孩子不愿意去上学也没问题,不需要社工介入。项目举办的个案研讨会中,也不乏社工提问:“案主明明有需求/问题,但案主/家属不愿意接受社工的介入,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理解社工或出于对案主的关切,或出于指标的压力,硬着头皮继续跟进这些个案,但到头来社工本人感觉非常挫败,个案也难见成效。我们鼓励社工把有限的精力、有限的资源投放到有需要又有改变动机的案主身上。
那遇到此类个案,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我们要对时间有耐心,建立关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其次,我们要在与案主及家属接触的过程中做到充分的共情和同理,找到案主及家属抗拒社工介入的原因,及他们关注的利益点作为突破口;最后,若我们经过一段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一个月左右)的努力,案主及家属其中的一方仍毫无改变的意愿,我们尊重案主自决,也明确告知改变及固守的优缺点,留下联系方式即可结案。
我希望社工都不要妄自菲薄,把自己放在太卑微的位置,我们自有自己的价值。案主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如果他们愿意,社工以同行者的身份陪伴他们走一段路;如果他们不愿意,社工也无需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作者单位:广州市手拉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voice/2017/0829/297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