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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2020年四川社工总量将达5.5万人

 

记者7月1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将由2015年1.9万人增加到5.5万人,年均增幅23%,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十三五”期间,我省把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全省社工专业人才总量由2015年1.9万人增加到5.5万人,年均增幅23%。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6000人。同时,逐步优化社工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基本形成以初级为主体、中级为骨干、高级为引领的人才梯队,着力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社区、青少年事务、社会救助、特殊人群、救灾、扶贫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困难职工、受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卫生医疗、人口服务、应急处置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我省确定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将发展6个领域的社工专业人才。一是社区建设领域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二是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立1.1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三是社会救助领域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创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示范地区和单位10个。四是特殊人群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精神卫生、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5家特殊人群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五是救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六是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救助服务、照顾安排、家庭辅导等服务。

此外,还将重点实施社工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社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社工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服务,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推进,重点领域社工服务示范项目,社工专业人才信息化建设等“六大人才工程”。

附件:

四川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快我省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步伐,根据《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大发展战略”,突出全面创新改革、脱贫攻坚等中心任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求,以重点发展领域为突破,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构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及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轮驱动”、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格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基层、面向群众。将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其服务社会、加强社会治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

——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优先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解决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着重提高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重点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坚持专业导向、以用为本。坚持以专业化为核心、职业化为导向,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坚持把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拓展人才使用方式,拓宽人才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人才发挥作用、实现价值的良好环境和平台,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释放活力提供机会和条件。

——坚持党政主导、合力推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政府在宏观规划、标准规范、政策引导、法制保障、资金投入、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行业自治组织,促进社会工作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总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由2015年1.9万人增加到5.5万人,年均增幅23%。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6000人。

——结构显著优化。逐步优化社会工作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基本形成以初级为主体、中级为骨干、高级为引领的人才梯队,着力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社区、青少年事务、社会救助、特殊人群、救灾、扶贫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实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效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显著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环境切实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健康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受到普遍认可,发展氛围日趋浓厚。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工作及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高度重视,各级财政对社会工作发展经费投入有保障。

——平台不断拓展。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困难职工、受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卫生医疗、人口服务、应急处置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大公共服务部门、人民团体、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事业载体和舞台。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着力推进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聚焦社区需求、瞄准社区问题,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康复等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

(二)着力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到2020年,力争建立1.1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发展1家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支持发展1家具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建立一批青少年事务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三)着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行物质资金帮扶与心理社会支持相结合、基本救助与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相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建立一支能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聘、挂职锻炼等方式,逐步扩大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试点示范,到2020年,创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示范地区和单位10个。

(四)着力推进特殊人群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社会风险应对意识、提升社会问题解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强化精神卫生、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特殊人群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社会化运作特点,帮助激发特殊人群的自身潜能,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帮助恢复特殊人群的社会功能,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5家特殊人群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五)着力推进救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救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立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队或专家库,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人才储备。支持成立以救灾为使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防灾减灾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着力深化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在应急救援阶段,重点做好受灾群众心理应急干预和哀伤辅导;在群众过渡性安置阶段,重点为受灾群众提供关爱陪伴、生命教育和社会支持网络建构,帮助适应环境变化、重建社会关系,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重点参与受灾地区社会重建,培育本地社会工作力量。

(六)着力推进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实务培训,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救助服务、照顾安排、家庭辅导、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咨询服务、权益保障、政策倡导、老年临终关怀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城乡社区中每10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以上的老年社会工作者,不满1000人的可多个社区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机构每1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到2020年,力争建成5家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三、重点人才工程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通过参加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实习、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累计不少于120学时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少于1000名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开展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依托现有资源,重点扶持发展10家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教育基地和2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

(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合理设置准入门槛,通过财政资助、提供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发展。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工作服务。强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建立适合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评估机制,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其中规模较大、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服务工程。依托国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到2020年底,以“四大片区”贫困县为重点,每年向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1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为当地培养40名社会工作人才。支持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大力发展扶贫济困等领域志愿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类帮扶,积极参与志愿扶贫行动。

(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程。统筹考虑各地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水平,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需求导向、专业承接、协同共治”工作思路,将专业社会工作嵌入到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中,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政府和社区做好群众需求评估、指导服务规划、组建服务团队、链接服务资源、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入基层、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三社联动”中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五)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工程。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原则,在社区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救助、特殊人群、救灾、扶贫济困、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择社会工作基础发展条件好、服务需求急迫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社会工作试点。通过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总结经验、探索模式、以点带面,在试点基础上创建社会工作示范项目。到2020年末,实施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200个。

(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民政部社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整合汇集、共享应用社会工作基础数据资源,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就业预警、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推动整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源,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体系。探索开发各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课件,扩大远程教育培训覆盖面,有效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

(一)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以地区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计划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导向。完善高等学校社会工作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专科、本科成人教育,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定实习督导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实习督导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育、评估和监督。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引导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机构与实务机构合作,分批分领域建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

(二)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坚持以用为本,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培育服务载体为重点,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为保障,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机制。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有条件的企业,以及其他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加快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任职条件、职责范围。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对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全省社工岗位开发利用力争达1.5万个,基本满足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需要。研究制定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着力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急需紧缺的地区、部门和行业流动。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城乡社区开展服务。

(三)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健全科学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初、中、高级紧密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健全以聘用合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能力、业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要素,由品德修养、行为操守、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内容共同组成的岗位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的社会工作岗位分门别类研究制定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积极引导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

(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以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制定社会工作行业薪酬指导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办理社会保险事宜,鼓励建立年金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有关人才评选表彰项目对象范围。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岗)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五)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置、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的特点和规律,逐步制定行业服务和管理标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在国家综合法规政策引领下,推动建立专项政策制度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补充、行业标准规范指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形成全省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划实施体系。

(二)加强基础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理论研究,把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强对规划实施和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指导。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统计工作,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力度。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度。广泛宣传本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大力宣传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7/0717/29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