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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不应缺乏系统性规划

不久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这对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有着现实的意义。社会治理涉及的领域宽广,问题众多,把社会治理落到社区层面来建设,对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无疑是一个更加可行和清晰的路径。

通过对照,我们不难发现,中山市的社区治理体系、能力建设确实是走在了前面,基础性工作全面、扎实,比如社区建设的“1+8+N ”模式、“特别委员制度”、“全民公益园”建设、“博爱100”行动、“网格化”建设、“基层防控平台”建设等。最主要的还有一个核心的理念以及相配合的行动,即是 “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并据此提出的社会治理体系应该包括“社会基础”、“社会管理”、“社会自治”三个维度。

从中央的文件到中山市的 “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均为我们的工作指出了方向和路径。再进一步梳理、分析,同样不难发现,我们每一个镇区的工作系统性规划还是不够的,各项工作之间的相关性、联动性、协同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系统治理、预防治理、协同治理、精细治理、依法治理的制度化建设、顶层设计,还需加强。在2016年举办的“中山市全民参与社会治理成果发布会”上,市有关领导对此也有明晰的阐述。

对于中山市社区治理工作而言,最大的补短板并不在于哪项具体工作,而是在于“系统化”,要按照“实践 — 理论 — 再实践”的工作思路,把已经卓有成效的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性提升、理论性提升。在做好这些提升工作之后,我们再反过来检视我们的实践,就能够更为清晰地找到真正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短板”,这个时候的“补短板”,无论是工作难度,还是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都不会成为我们基层政府和城乡社区的负担。

关冬生

专家介绍

关冬生,中山市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广州北达博雅社工中心总干事,资深专业督导和行政督导,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社会工作师。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voice/2017/0627/293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