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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儿童服务体系新模式 党员社工志愿者联动

4月底,海宁市周王庙镇一对夫妇不幸溺亡,留下一对年仅4岁的儿女。当地儿童福利督导员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上报海宁市民政部门。经核实,民政部门当即把这对儿童纳入当地儿童福利保障网络,本月就向两名儿童发放了当月基本生活费,并开展相应帮扶。

困境儿童,如何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保护?这已在全国各地成为棘手难题,而海宁依托一支258人的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率先建立起儿童信息报告监测反馈机制。

这张不断扎实的儿童安全保护网,仅仅是海宁作为全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海宁市着力构筑以儿童信息报告监测反馈、儿童帮扶、儿童福利资源保障、多部门联动为核心内容,以村(社区)“少儿之家”为服务平台,以村(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为主要工作力量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力打通儿童福利服务“最后一公里”。这一模式已获全国推广。

重联动强保障

小数字里有大民生。统计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海宁市共有孤儿和困境儿童488名。“在68万潮乡儿女中,尽管这只有0.07%的占比,但事关民生改革能不能体现民意、顺应民心,事关建设幸福海宁、打造品质生活的战略举措能不能普惠落地。”海宁市委市政府清晰定位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每年,海宁市主要领导都会对儿童福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十多个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儿童福利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难题。与此同时,海宁市还实现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福利工作机构全覆盖。

“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63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982元,持证困难家庭儿童和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491元,持证困难家庭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737元……”这份刚刚调整的2017年发放标准,延续自2010年和2013年海宁在全国率先对孤儿和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这几年,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不仅如此,海宁还把孤儿、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大力推进“抢康项目”和“添翼计划”,为该市0至6岁及7至18岁符合条件的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全省首推残疾人家庭护理补助;免收孤残儿童入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免收其他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代管费,并给予每年1000元教育券、助学金。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的孤儿、困境儿童给予每年750至1500元爱心午餐和助学金补助;高等教育阶段的孤儿、困境儿童给予每年5000元、4000元的教育补助。孤儿成年后优先给予保障性住房和就业安置……

“按照适度普惠型要求,这些年,我们还不断落实和完善各类保障政策、制度,进一步扩大儿童福利对象,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可以说,我们的保障标准不仅全省靠前,很多保障措施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海宁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张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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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本是孩子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可对于从小患有脑瘫的小业来说,自由行走和玩耍成了奢望。由于在医院康复治疗费用较高,且家人照料不便,小业的康复治疗几经中断。后在海宁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专业社工的再三劝说下,小业一家接纳了前往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接受免费专业康复治疗的建议。如今,小业的行走能力和对外社交能力都有了极大提高。

近年来,海宁市大力提升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等儿童福利机构的兜底服务,通过与医院、学校的合作,开展“添翼计划”等项目,逐步建立起集脑瘫康复、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社工介入、心理辅导、生活照料于一体的机构综合服务格局,为更多有需求的儿童提供优质儿童福利专业服务。

走进位于鹃湖旁的海宁市儿童福利院,这个占地11989平方米的儿童福利机构,环境清幽、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我们福利院已历经三次重建,目前,与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合署办公,不仅承担着院内儿童的‘养、治、教、康、安置’工作,也为全市孤儿和困境儿童提供模拟家庭式养育、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综合服务。仅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服务这块,5年多来,已经服务6300多人次。”该院院长周勤告诉记者,由于规划超前、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福利院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调研组的肯定。该院也成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而通过积极搭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社会共建平台,创新“党员+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建立“1+1+X”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海宁正不断吸引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踊跃参与到当地儿童福利事业的建设中,也在当地营造起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7/0531/291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