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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任文启

其实如果从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只要搞清楚两者的各自定义,再搞清楚两者各自的历史发展进程和脉络,这个问题就很简单了,(去看文献),因为这是基本功。但从网络中的站队式辩论来看,这个基本功很少有人做,所以我提醒在看本文之前,您还是先行百度一下“公益”和“社会工作”的词条,再进行下面的阅读?您要说,你怎么不看了之后再给我们写出来?对不起,那样我的文字重复率过高,过不了审。再说了,去抄别人的观点,还不如我现编。

有这么几个问题,在搞清二者关系时至关重要(我认为的)。

第一,构词方式和侧重点。公益,并列构词。“公”,表征行动者的目标指向和行为方式是公共性的,“益”,指行动者行为的结果上要对不特定公众有好处。衡量公益不公益不是看名号的,而是看最终有没有对公众有益。(我们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公益组织和公益行动又不是没有)。而社会工作,则主要从社会分化的角度来构词的,政府工作,宗教工作,经济工作等,都是社会分化的产物,有一天社会分化出以助人为职业的人群时,就有了社会工作。其界定本身就是专业分化的角度,而不在于现实的社工有多专业(他们不争气不是社工专业性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第二,时间里程上。公益出现得很早,最起码这个词五四之后就出现了,然而与之有关的公义、大义、公利等词则出现的更早,拿近代来说,有了政治国家之后,国家往往宣称自己代表公众利益而维持自身合法性,但社会领域内的公益发展从未停止,以NGO,NPO为代表的第三方组织在公益事业的路上经历了诸多磨炼和发展,但很少有人规范出公益专业这个范畴,以公益为职业则很多,看来公益只是个圈儿,就像我党的统一战线一般。有意愿的人就可以进入公益找到自己的位置。社会工作的出现要晚于公益,属于后起之秀,刚出生的晚辈自然无法和饱经风霜的前辈可比。当然想进入社会工作,教育界会问你科班吗?政府会问你考证没?是有准入标准的。

第三,与国家关系上。公益是国家福利的补充,尽管国家也支持公益事业,但很明显公益代表另一支力量,不论是非政府的界定,还是非营利的要求,都指向独立于国家之外。社会工作则不同,它本身就是国家福利资源的传递者,尤其是在中国,它就是要充当把社会福利制度具体化到每一个服务对象手中的角色,天然的与国家捆绑在一起。即便要强调其社会性,只不过是在强调不要把自己变成和政府一样。因为社会工作出现的必要性在于,本来由政府做的事,它做不了或者做不好,才籍由社会力量介入,用社会的资源、方式和理念解决社会的问题,目的在于恢复或重建有活力可自愈的社会。

第四,专业不专业上。公益领域或行业是老把式,社会工作是新手,二者比武就好比岳不群要和令狐冲比紫霞神功,剑气就不在一个程度上。但由于公益强调的是“益”,而社会工作本身是以专业助人者进行界定的,所以更容易秀自己的独孤九剑,这时候老把式如果非要比内功,那就只好紫霞神功VS独孤九剑了,热闹而已。

最终,庄子言“万物毕同毕异”,是说就相同而言,万物齐一,就不同而言,万物各异,就看立意何在。公益与社会工作,都是向善的事业,方向和侧重不同,属于不同时代的产物,投射到当下,分别代表不同的力量和努力,但不论怎么的力量和努力,只要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就都是一种“善”的知识体系、行动系统和制度设置。就此而论,公益与社工不一定需要合流,但必然会走到一起,可以用社工的方式做公益,也可以用公益的经验做社工,剑气二宗各有所长,产品好不好,不能看广告,关键看疗效。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voice/2017/0418/288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