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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社会工作发展情况综述
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建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新手段,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区建设和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社会工作决策部署精神,扎实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社区社会工作政策逐步完善
目前,以国家政策为引领、地方政策为支撑、标准规范为基础的社区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层面,2013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充分强调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社区减负增效等方面法规政策范围,为社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016年,民政部发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71-2016)推荐性行业标准,对社区社会工作的服务范围、推进原则、内容与要求、流程与方法等进行了规范,是第一个综合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为各地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规范社区社会工作者服务行为、评估社区社会工作成效、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行业公信提供了依据。地方层面,河北、山西、吉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厦门、宁波等16个省(区、市)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黑龙江、广西、云南、湖北等地将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发展、社会治理、社会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划。北京、上海、宁波等地在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措施,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的推进机制。福建、深圳等地率先在社区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逐步加强
近年来,各地围绕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开展了“人才+平台+保障”三位一体系统建设,夯实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础,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国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8.8万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在社区,他们已经成为开展社区服务、建设和谐社区的骨干力量。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对社区工作者掌握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知识与方法提出了刚性要求。广东、四川、重庆、陕西、新疆等地通过以考促建方式,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二是服务平台不断拓展。目前,全国社区社工岗位已经突破7万个,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办社工机构达3000余家,为广大社工开展社区服务提供了良好载体。吉林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聘用纳入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先后设置了3000多个社区社工岗位。长春市实施“百站千才”计划,在全市建立了200余个社区社工站。江苏实施“一社区两社工”政策,引导各地设置了1.5万个社区社工岗位。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西等地对城乡社区社工岗位开发和社工服务站点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安徽、湖南、广东、青岛、厦门、沈阳等地在街道或社区探索设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场地、配备设施。长沙、成都、温州等地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山东、甘肃、宁夏等地明确要求社区面向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专业社工开放资源,确保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四是服务投入不断加大。上海、广东、重庆、云南、大连等地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利用财政性资金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深圳、成都等地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通过公益招投标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建立了以财政性资金为主体、社会性资金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社区社会工作推进经验日益丰富
近年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通过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探索了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经验模式,实现了社区社会工作由点及面的快速发展。2007年开始,民政部先后在165个市(县、区)进行以社区社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探索。2014年,民政部在全国确定了103个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2016年,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17个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各试点、示范地区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创新机制、建立模式,创造了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推进经验。浙江杭州等地将专业社会工作融入现有社区体制,推动社区干部提升专业社工水平。重庆、海南及南京、无锡、郑州、贵阳、西宁等地采取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工室、内设社工岗位、配备专业人才等方式,积极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广东珠三角地区在街道或社区普遍设立综合服务中心,采取公办民营、购买服务方式,竞争选择民办社工机构运营管理,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新型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上海、江苏等地探索了“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的综合服务模式,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服务能力,方便了居民群众。湖北荆州、江西万载等地在“三区计划”支持下,注重培养本地社工,注意发挥村民尤其是“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复员退伍军人、老知识分子)人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探索了“专业社工+本地社工+志愿者”的农村社工构成。
四、“三社联动”实践逐步深化
“三社联动”是近年来推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的新机制,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模式。“三社联动”机制创新,从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激发社会活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更加有效地回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合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生活共同体,不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政部门大力推进“三社联动”制度和实践创新。2015年,民政部在重庆召开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明确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思路与任务。北京、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四川、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厦门、青岛等地出台了“三社联动”政策。上海最早在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中试点“三社联动”,逐步建立了“以回应居民需求为目标、以社区为服务平台、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服务手段”的联动机制。北京通过支持社工服务机构协助街道和社区强化能力建设、评估居民需求、设计服务项目、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三社联动”方式。江苏将“三社联动”作为推进政社互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治理的创新手段,在全省范围大力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专项政策,明确社区为社会组织提供资源和平台、社会组织吸纳专业社工参与社区建设的推进思路。山东在总结相关地区“三社联动”做法基础上,出台了“四社联动”指导意见,构建“以社区为平台、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新途径。合肥、武汉等地探索在街道设立民办社工服务中心、社区设立社工服务站的做法,由街道社工服务中心组织招聘和选派专业社工到社区站点开展服务,有效发挥了“三社联动”优势,增添了民政工作抓手。山西、湖南、四川等地开展“三社联动”专项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7/0323/285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