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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扎实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原标题: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创新思路务实举措 扎实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江苏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牢固树立“民本、法治、创新、融合、共享”的社区治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抓政社互动,促进多元共治。2008年,江苏省太仓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政社互动”(即: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理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形成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居民群众得实惠的“政社互动”模式。

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专家誉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基层民主建设的“第二个里程碑”,中央领导批示充分肯定,民政部向全国进行了总结推广。2013年省政府下发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在全省全面推进“政社互动”,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90% 的乡镇(街道)已推行“政社互动”,这一模式不仅成为了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乡镇(街道)的重要载体;也成为了深化居民群众自治,促进自治组织依法履职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社互动”的推进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实行职责职能“清单化”,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自治水平。至今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层面“政社互动”覆盖率达100%,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抓职能转变,推进改革创新。省政府专门成立以省长为第一组长、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南京、徐州、苏州等地主动顺应社会治理新要求和城市发展新趋势,逐步淡化和弱化街道经济发展主体责任,把街道的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六个一”(一清、一移、一收、一放、一包、一全)全面推行街居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街道去机关化、去经济化,社区去行政化”,街道职能实现了根本转变,促进了街道为民服务效能的有效提升。下一步,全省各地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着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抓协商民主,激发自治活力。2015年,省“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在全省大力推行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协商民主,不断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各地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积极拓展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了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常州市天宁区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主体作用,探索“家园自治”,形成“社区管家”工作机制,让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泰州市海陵区以“网格——片区——社区”为协商民主平台,探索开展“户助户治”,成立议事组、联席会,推动实现居民事、居民提、居民议、居民定、居民办。宿迁市宿豫区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让社区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南通市通州区结合基层实际,从小处着眼,着力打造社区为民服务“微平台”、培育承载社区事务“微组织”、构建居民自治“微单元”,探索了贴近社区实际的“微治理”实践路径,有效激发了社区自治活力。下一步,全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民政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积极推行“院落自治”、“楼宇自治”、“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自治”等“微自治”形式,推动民主自治向城市小区、村(居)民小组或自然村延伸。

抓社区减负,增强服务效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2014 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两办名义专门出台了《关于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组织督查,强化落实。各地围绕立足“减负”,着眼“增效”,防止“反弹”的要求,按照“精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清理城乡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着力解决影响城乡和谐社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社区“瘦身”减负。南京、苏州、无锡等地通过转功能定位、转服务方式、转工作职能,依托“智慧社区”,着力构建“社区+”平台,推行“全科服务”,推动实现群众“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办所有事”。淮安、盐城、镇江、泰州等地积极推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完善准入清单,严格审批程序,对部门事项进社区加强源头管控。常州、南通、扬州、连云港等地大力加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依托社区平台,推动资源、项目、信息等融合发展,产生了“1+1+1”>3 的综合社会效应。下一步,全省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严格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减负增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

抓实验示范,强化引领带动。2011年,民政部启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江苏省先后有三批共11 个区(市)获评国家级实验区,总量位居全国第一。2014 年,我省参照民政部做法,启动省级实验区建设工作,国家级实验区一并参与建设。江苏省的实验区建设坚持国家、省级、市级、县(市、区)四级联动,注重工作指导和研究破解问题有机结合,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指导一级,层层抓落实,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运行机制。省厅专门下发通知,召开实验区专题会议,在省级层面对国家级实验区、省级实验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实验区建设的深入开展,较好地发挥了实验区对全省社区建设的示范、引领效应。目前,南京市秦淮区、无锡市等2 家第一批全国实验区,南京市玄武区、雨花台区、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市工业园区等4 家全国实验区,均已通过民政部结项验收。南京市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徐州市云龙区、苏州市姑苏区等5 家第三批全国实验区,将于2017 年上半年迎来民政部的中期评估工作。下一步,全省要充分运用好实验区建设这一重要载体,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争取把“实验区”打造成“示范区”,力争在增进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推动我省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再攀新高峰。

社区治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里,江苏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深化基层民主自治,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为全省实现“两聚一高”作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community/2017/0321/28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