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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应该如何介入青少年禁毒的相关问题
摘要:我国的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在经济繁荣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摧残。以青少年吸毒为例,我国的青少年吸毒事件越来越多,不仅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更是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青少年禁毒中,社会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具体探讨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如何介入青少年禁毒的相关问题,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社会工作;青少年禁毒;社区;作用
引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经济持续繁荣的同时,各种不良风气产生,打破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就吸毒问题来看,我国吸毒者的数量持续扩大,吸毒者年轻化的现象非常明显。根据社会学家的统计,我国青少年吸毒者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而且这个比重一直在持续增长。为了应对青少年吸毒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必须发挥自身的价值,对青少年吸毒进行有效干预。
一、社会工作和社区介入青少年禁毒的必要性
1、毒品对青少年发展极其不利
首先,毒品对青少年的发展极其不利。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毒品对青少年身体的伤害非常大[1]。具体来说,毒品对青少年的破坏性作用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毒品会降低青少年的免疫力,青少年无法抵抗病毒侵入,会出现健康问题。第二,毒品会使青少年产生身体不适的情况,导致青少年营养不良。第三,毒品会使青少年的记忆力逐渐减退,严重的甚至会出现痴呆等问题。第四,如果青少年摄入的毒品量过大,神经系统会出现缺陷,可能会导致暴力行为。第五,吸毒会加速传染病的滋生,如HTV和AIDS等。
2、青少年吸毒会导致家庭问题
其次,青少年吸毒会导致若干家庭问题。青少年不仅是祖国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当青少年出现吸毒问题时,会给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具体来说,青少年吸毒造成的家庭伤害如下:第一,吸毒会耗费大量的资金,青少年的家庭可能因此而败落。第二,吸毒会破坏青少年的家庭关系,让青少年对父母产生反抗心理。第三,吸毒会导致家庭暴力的行为出现,引发离婚、单亲家庭等问题。第四,青少年吸毒会增加家庭成员吸毒的可能性[2]。
3、青少年吸毒对社会危害很大
再次,青少年吸毒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吸毒会使影响青少年的精神状态,一旦青少年的精神失常,就会出现有违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甚至会发生犯罪危害整个社会。我国的吸毒人数非常多,这些吸毒者投入的资金也很多,吸毒者并非全部出自富裕家庭,贫困家庭的吸毒者为了获得吸毒所用的资金,会通过各种非法渠道获得金钱,再用这些金钱购买毒品。经过社会调查,很多男性吸毒者为了牟取金钱,选择了暴力犯罪等途径,而许多女性吸毒者为了获取金钱,选择了卖淫等途径。
4、青少年吸毒浪费了国家财富
最后,青少年吸毒浪费了国家财富。我国成立了专门的戒毒所,对吸毒的青少年进行继续教育,因此政府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健康治疗资金。同时,青少年吸毒会导致犯罪,犯罪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要由国家承担。从世界角度来看,各国政府在吸毒方面的花费要达到三千亿美元以上,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吸毒对社会整体运营成本的不利影响[3]。
二、当前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禁毒的不足之处
1、工作者未充分履行自身职责
首先,在当前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存在工作者未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的问题。社会工作者不仅担任着教育的职能,还担任着监督的职能,因此工作者要充分履行自身的责任,降低青少年吸毒的发生率。当前我国的许多社区工作者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不清,认为只需要做好平常的社区工作即可,无需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和监督。一旦社区工作者出现失责问题,就会导致青少年吸毒风险的加大,严重的甚至会产生犯罪行为,让青少年走上罪恶的不归路。
2、对青少年禁毒教育过于表面
其次,在当前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存在对青少年禁毒教育过于表面的问题。在引导青少年禁毒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谈话,加深青少年对毒品的认识,引导青少年科学禁毒。为了实现教育谈话的目的,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分析青少年的心理,判断青少年偏差行为的产生原因。一些青少年处于猎奇心理,接触到了毒品,一些青少年在他人影响下,接触到了毒品,还有一些青少年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接触到了毒品。针对不同的青少年吸毒行为,社会工作者要调整教育谈话的内容。当前我国大部分的社会工作者都没有对教育谈话进行科学组织,致使青少年禁毒的工作难度非常大[4]。
3、各项工作环节没有紧密衔接
再次,在当前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存在各项工作环节没有紧密衔接的问题。帮助青少年禁毒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具体来说,各部门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第一,对吸毒青少年的信息进行浏览。第二,对吸毒青少年进行接收。第三,要采用合适的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的禁毒行为。就当前我国的社会工作来看,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水平很低,工作程序也有待完善和优化。
4、没有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此外,在当前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存在没有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的问题。每个吸毒青少年的情况都不同,在进行禁毒教育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案。我国大多数的社会工作职能部门都对吸毒青少年准备了一套教育方案,但是教育方案的类型非常有限,并不能实现对青少年的个性化教育。由于方案和青少年的个人实际相差较远,禁毒工作的效果非常有限。
5、社会提供的干预资源较缺乏
最后,在当前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存在社会提供的干预资源较缺乏的问题。我国虽然对青少年禁毒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的禁毒工作中,很多青少年的基本权益都没有得到保障。一些青少年在回归社会之后,没有得到工作的分配,也没有及时获取保障救助,更没有住宿位置,基本的生存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很容易产生二次吸毒行为[5]。
三、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禁毒的干预
1、社会工作的干预目标
为了降低青少年吸毒的发生率,社会工作的干预目标如下:第一,提升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第二,传授给青少年一定的个人技能,帮助青少年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三,加深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理解,消除青少年吸食毒品的诱因。第四,对青少年进行心理调节,帮助青少年控制焦虑情绪。
2、社会工作的干预理论
社会工作的干预工作需要依据一定的理论,具体来说,社会工作要以人在环境理论、社会系统理论和学习理论作为工作的依据。就第一种理论来说,强调了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当环境出现改变时,人要适应环境的改变,调整自身的行为模式。就第二种理论来看,个体是社会的一员,个体的行为会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就第三种理论来看,个体对社会群体具有一定的学习性,会观察和模仿他人的行为,因此外部环境对个体有极大的影响力[6]。
3、社会工作的干预内容
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加大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许多青少年对毒品的认识不够,盲目吸食毒品,导致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为了加深青少年对毒品的危害的认识,警察机构和大学教师可以参与到青少年禁毒的活动中,举办专门的毒品危害讲座。比如,社会工作者可以和学校、社区联合,举办“青少年禁毒与毒品危害”的专题讲座。警察机构可以派遣专业人士,为青少年展示一些毒品的形状、吸毒的道具等等,为青少年普及与毒品有关的知识。大学教师可以把毒品知识列入考试的范围之内,让学生从心理上对毒品产生畏惧。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传授给青少年基本的技能。具体来说,青少年需要掌握的技能如下:第一是对毒品的应对技能,青少年要抵制外部不良环境的压力,提升自身的抵抗能力。第二是沟通技能,许多青少年因与社会沟通失调而吸食毒品,对此青少年应该提升自身的言语沟通能力,冷静地应对突发问题。第三是情绪管理技能,经过实验调查,大部分的吸毒青少年都存在性格暴躁的问题,因此青少年应该科学管理自己的情绪,进行松弛训练。
再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召开多样化的干预活动。具体来说,社会工作者和社区进行联合,召开的活动如下:第一是毒品问题讲座,让青少年了解毒品的相关知识和禁毒的必要性。第二是绘制毒品的海报,在海报上突出毒品的危险性。第三是进行青少年毒品知识的有奖竞赛,以鼓励机制影响青少年的行为。第四是书写公开信,让家长关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后,社会工作者可以和各大高校进行联合。具体来说,高校在辅助禁毒干预时应该做好如下几项工作:第一,高校可以召开专项讲座,利用多媒体技术,为学生展示与毒品相关的图片、视频等等,让学生认识到毒品的危害。第二,高校可以组织学生收集和分享青少年吸毒的相关资料,并在课堂上进行资料展示。第三,高校可以邀请戒毒成功的青少年进行演讲,与学生交流亲身体验。第四,高校可以组织各项体育运动,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7]。
4、社会工作的干预结果
社会工作和社区的预期干预结果如下:第一,让更多青少年意识到禁毒的重要性,加深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第二,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抵抗来自物质世界的诱惑。第三,让青少年掌握毒品的应对技能,帮助青少年管理不良情绪。第四,让青少年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帮助青少年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结论:综上所述,青少年吸毒对个人和社会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对青少年的吸毒行为进行有效干预。
参考文献:
[1]董明伟. 优势视角下的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初探[J].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5:32-35.
[2]管雷. 优势视角下汶川地震灾区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J].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4:23-25.
[3]钱洪. 吸毒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介入[D].南京农业大学,2014.
[4]陈秀红. 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的家庭干预与社会工作介入——家庭功能理论视角[J].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1:29-33.
[5]顾东辉,童红梅,朱燕敏,孔繁雪. 远离毒品:青少年禁毒的社会工作干预[J]. 社会,2013,12:42-45.
[6]钟莹,刘传龙. 《禁毒法》背景下的社区戒毒工作与社会工作介入[J].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3:109-113.
[7]李晓凤,张强,马瑞民. 吸毒人员的现状及禁毒社会工作介入探究——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J]. 社会工作,2014,06:108-115+155.
(本文作者 练雁玲 盐田禁毒社工服务项目一线社工)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research/2017/0307/284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