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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促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原标题:以职业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促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直接体现党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和政府的社会担当。它肩负着解决社会问题以及调解社会矛盾的职责,它是保护社会公平与民主、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保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工作是遵循“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及社会管理领域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以及方法,协调好社会关系,预防及有效解决好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专业以及职业。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是关系密切的两种服务工作和专业学科,两者之间既有区别也有内在的联系,他们相互促进、相互弥补、共同促进与发展。一方面社会工作可以看作是民政工作的专业基础,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服务理念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满足群众专业需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民政工作转向职业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是将社会工作由理论转向实际的社会服务。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它可以使民政工作内涵进一步得到充实,有效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及服务领域。在民政工作越来越社会工作化的今天,一个民政工作者如何顺应形势发展在社会工作的视角下做好民政工作,将提出以下思考。

一、明确社会工作的职业领域,充分认识在民政工作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方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明确社会工作的职业领域需要由政府、专业协会以及社工机构三个层次的管理体系彼此协调相互帮衬,需要通过各种管理手段使三者间的关系达到最佳状态,促使社会工作者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产生职业成就感,以更好的职业规划积极投入工作,提高民众对社会工作的重视和职业认同。要使全社会认识到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既不是一种形式,也不是新增加一块业务工作,而是把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引入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中去,用社会工作科学的专业方法来指导民政工作。要使广大民政工作者以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理论为基础开展服务工作,在民政工作中更新服务理念、充实业务内涵、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业务水平,使民政工作更加专业化和贴近服务对象。

二、对民政工作者、民政系统服务队伍进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

民政工作者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踏实、爱岗奉献,但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有的甚至不清楚什么是社会工作。我们要创造性地开展各种社会工作培训,组织民政工作者和民政系统服务队伍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知识、方法的培训,让民政工作人员掌握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方面通过培训和辅导授课的方式,鼓励民政部门现有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工作知识水平。使民政工作者认识到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打破传统的社会工作人员行政色彩,使每个民政工作者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明确社会工作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使民政工作者和民政系统服务队伍认识到社会工作在民政业务中起的主导作用,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民政社会工作氛围。

三、加强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积极研究设置民政社会工作岗位

要加强民政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和群众认识、了解、接纳、融入社会工作。使社会大众认识到社会工作是什么,了解社会工作的运作机制,接纳自己可能成为社会工作对象的一员,促使自己融入到社会工作中去。让社会工作在不断的实践中使人们感受到社会工作的好处,增强他们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政府、社会、单位的用人机制,表彰奖励民政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激发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创造力。与此同时要按规定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这既是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前提,也是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岗位调整、增设和扶持来增加社会工作岗位,吸引更多的社会工作人才。另一方面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彼此配合、整合资源,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工作岗位,推动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四、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大胆尝试和创新,开创民政社会工作新局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而民政部门作为政府服务窗口,给人民群众提供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各种保障越来越不能满足其需要,民政部门的责任越来越重任务越来越多。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民政工作者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理念,不断的进行尝试和创新。

当前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实现中国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是新时期赋予民政工作者的历史使命。而我们要完成这一光荣历史使命,发展中国特色民政社会工作是其重要的保证。它使民政工作具有社会工作性质,进一步实现了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它丰富了民政工作的内涵,使其更具有专业性。它拓展了民政工作的服务范围,为实现“大民政、强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政工作者应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为民之政和社会工作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尊严与地位,为有效扎实地开展民政社会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作者:杜博 工作单位:河南省开封市民政局华侨公墓管理处)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research/2017/0306/284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