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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也要专业督导培养?安徽首批培养计划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社工也要专业督导培养?安徽首批培养计划正在进行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结构,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启动全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计划的通知》,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开展全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计划。

培养对象及条件

从全省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和1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遴选1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满10年且参与社会工作实务满5年的专业教师,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优先。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即2015年12月前成立);具备从事4个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经验,目前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至少有2个;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 

一线社会工作者:上述机构中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且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在皖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机构管理满2年以上。

培养方式及内容

采用课程培训和实务提升相结合的形式。 

课程培训包括社会工作讲座、交流,内容为专业知识、服务方法、项目设计、专业基础、机构管理、团队建设等内容。 

实务提升包括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训练和督导能力训练。 

实施周期

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历时16个月。 

筹备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联合安徽师范大学制定督导培养方案,组建专家团队,启动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确定培养对象与专家团队“师徒帮带”方案,开展课程培训和实务督导工作。督导每月至少与被督导机构进行1次实地面谈和探访,每次时间不低于3天。每季度至少选择1个专题,组织开展1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讲座、分享交流或培训,每次不低于1天,由督导与被督导机构和部分省内高校专业教师开展交流、对话。

评估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项目实施结束后,由省民政厅联合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被培养对象的实务督导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关于启动全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广德、宿松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结构,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精神,经研究,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开展全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从省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和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丰富实务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和一线社会工作者,培养一支本土化专业督导团队,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和机构管理能力,逐步健全督导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对象及条件

从全省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和1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遴选1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满10年且参与社会工作实务满5年的专业教师,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优先。

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即2015年12月前成立);具备从事4个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经验,目前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至少有2个;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

3.一线社会工作者:上述机构中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且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在皖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机构管理满2年以上。

三、师资力量

拥有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水平和实务经验,从事社会工作实务锻炼达10年以上,具有国内外社会服务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工作督导或顾问服务经验满5年以上。省外督导专家占专家团队的70%以上。

四、培养方式及内容

采用课程培训和实务提升相结合的形式。

课程培训包括社会工作讲座、交流,内容为专业知识、服务方法、项目设计、专业基础、机构管理、团队建设等内容。

实务提升包括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训练和督导能力训练。

五、实施周期

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历时16个月。

(一)筹备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联合安徽师范大学制定督导培养方案,组建专家团队,启动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确定培养对象与专家团队“师徒帮带”方案,开展课程培训和实务督导工作。督导每月至少与被督导机构进行1次实地面谈和探访,每次时间不低于3天。每季度至少选择1个专题,组织开展1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讲座、分享交流或培训,每次不低于1天,由督导与被督导机构和部分省内高校专业教师开展交流、对话。

(三)评估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项目实施结束后,由省民政厅联合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被培养对象的实务督导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组织机构。省民政厅负责培养计划的统筹协调和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安徽师范大学作为此次培养计划项目的承接单位,按合同约定,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按时报送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和表格。

(二)严格选拔程序。各地应对照条件要求,严格、认真地选拔督导培养对象,注重选拔一线服务时间长、实务经验较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按规定填写相应表格,由所属市或省直管县民政局审核后,于2017年2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省民政厅遴选确定后,将与培养对象签订协议,明确权责。

(三)加强人才管理。培养对象考核评估合格后,将纳入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团队,并推荐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专家库。经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须根据省民政厅、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统一安排,为全省社会工作行业提供督导服务,并在5年内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免费督导。优先参加国家级、省级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的考核评估、备案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由省社会工作(者)协会另行研究制定。

附件下载:

1.安徽省首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机构推荐表

2.安徽省首批社会工作督导培养对象推荐表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7/0224/283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