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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工作公益性收费对内地社工发展的启发
原标题:香港社会工作公益性收费服务的启示
在我国内地,社工服务项目都是向社区居民免费提供的,也得到了居民的认可。但是其免费服务的性质也引发了一些公益资源被浪费的问题。社工服务是否应该收费,如何收费,以及收费后钱如何支配等问题都在困扰着社工行业的良性发展, 探索公益性收费服务已经成为国内社会工作发展的趋势。笔者通过几次到香港参观学习社会工作服务,在开展收费性服务方面受到很多启发。
收费可以增加资金来源渠道,进而提高服务能力
我国香港地方政府为了给社会服务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把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新建公共房屋和私人房屋发展计划,根据福利服务的布点需要,拨出土地建设福利服务基础设施或购买楼房用于福利服务。这些福利服务设施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提供给被确定承担服务项目的非政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的。香港何文田体育馆餐厅是邻舍辅导会的一个社会福利企业,该餐厅从日常的餐饮服务中营利,并享受着香港政府的场地租赁费用较低这一福利性政策,餐厅所获得的收入除去成本之后,盈利部分会统一由机构管理。机构根据服务预算将其投入到社会服务中,以实现专款专用。这不仅可以为残障人士提供就业培训以及就业机会,还可以降低政府对于社会工作机构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是一种双赢的服务模式。
内地社工机构的服务对象中也不乏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适当地向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可以推动机构自身的发展和服务的更好开展。建立公益性收费模式不仅可以避免以往免费公益服务的资源浪费现象,还能让服务对象更加珍惜获取公益服务的权利,增强他们对于公益服务的参与热情,同时用收取的费用为居民提供更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
收费有助于优化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在香港,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是依法建立的独立法人组织,机构规模有大有小,下属的服务单位一般以某一专业服务为方向,如青少年服务、老年服务等。他们会根据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和社会服务的要求,确定自己的社会服务目标和项目,建立自己的组织章程和管理机构,按照制度对社会工作者的规定和要求,自主招募工作人员,在政府的资助下开展各项社会福利服务,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以香港的日间照料中心为例,它有社会资助名额以及政府资助名额,同时也有自负盈亏的名额。在免费名额满了之后,其他服务对象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才能接受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日间照料中心的需求自主招募工作人员,包括护士、护工、会计、文员等。社工无需兼管照料任务,只需开展一些专业性的服务活动,如义工小组、药物治疗小组、生命故事会、痛症管理小组,从而发掘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化解不良情绪,培养自信。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机构对于所运营的服务项目的人才需求非常清楚,通过收取服务费用,他们可以聘请高素质专业人才,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机制。
我国国内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主要采取的是“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模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社工机构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机构在吸纳社会捐赠、获取基金会支持等方面的能力还很有限,很难聘请到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参与到社会工作服务中来。要想完善人才队伍,尤其是引入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并配置高素质行政人员来处理社工机构的行政事务,有必要拓展收费性服务。
利用好义工时间,形成节流机制
在香港的社会服务体系中,除了政府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外,义工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香港,男女老少各阶层人士都会去做义工,香港的大中小学都要求学生做义工,义工做服务的记录会作为学生品德评定和学校招录学生的依据之一,义工服务已然蔚然成风。以香港新生精神康复会的庇护工场为例,很多服务对象都在制作一些简易的手工品,这不仅可以让精神康复者锻炼身体和脑部神经,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者活动。庇护工厂内设有兑换区,服务对象可根据所完成的手工艺品来兑换相应的饮料食品或康复服务活动。香港的义工服务与政府、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工作相结合,使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与以往相比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有效地扩大了社会服务的覆盖面,提高了社会服务的质量。
在内地暂时还达不到开展收费性服务或兑换相应物资的条件的时候,也可以在社工机构设立“义工服务时间银行”,将服务对象为社工机构做义工的服务时间作为其获取免费服务的依据。一方面,对于服务时间较长的义工,中心可为他及他的家庭优先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义工的服务时长可抵消他接受服务的时长。这不仅能够调动义工的积极性,也能让他们觉得对家庭、对社会有价值。此外,这种机制建立起来后,必然会激发广大民众对于参加义务工作的热情,而义工服务活动对于培养国内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着独特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净化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global/2016/1206/278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