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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提升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地位与薪酬待遇

原标题:民政部:提升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地位与薪酬待遇

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对上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做出解读,称《意见》的出台旨在破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的瓶颈问题,对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与薪酬待遇水平等做出规定。

负责人称,人才以用为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是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空间、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迫切需要。

《意见》的出台,旨在破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的瓶颈问题,保障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意见》提出了三条工作原则,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按需设岗、以岗定薪。首先,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必须遵循国家关于岗位开发设置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其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要立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立足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第三,薪酬待遇要与岗位职级、职责相适应,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到相应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是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社会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和多个单位类型,各地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激励保障不能一刀切,要根据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规范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三是保障基层、稳定一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要在解决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重点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开展专业服务活动,关心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

该负责人称,薪酬待遇水平是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普遍关注的问题。《意见》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薪酬保障政策”的总体要求,分类提出了不同单位类型、不同就业形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的确定原则。

鉴于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行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的重要资金来源,《意见》首次明确人力成本是社会工作服务成本的重要构成,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杠杆,引领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

社会工作在中国起步发展较晚,人才职业地位还不高。为此,《意见》除对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水平做出规定外,还提出了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措施。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6/1114/27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