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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走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之路
创新机制 强化保障 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广东省民政厅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广东省围绕创新一个机制、培育两个主体、强化三个保障,稳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子。
一、创新一个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带动社会工作发展
一是购买方式多样化。探索综合项目购买方式,在街道或社区建成社会工作综合服务平台1000多个,以长者、青少年、弱势群体等多类服务对象为目标群体实行项目打包,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开展综合服务项目。探索专项购买方式,聚焦某一地域单一特定领域服务对象需求实行项目购买,如广州市每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专项15个,为特定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探索岗位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如深圳、东莞等地购买岗位2500多个,派驻到学校、医院等单位。
二是购买程序规范化。各地边实践边完善,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范本、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和使用、考核与评估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就招投标文件涉及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工时、服务指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标专家的资质等出台了指引办法。我厅与省标准化研究院合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引,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实施第三方评估,对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同履行、财务状况以及服务对象评价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广州市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形成内部监督、评估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二、培育两个主体,为发展社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培育人才队伍,引导人才扎根一线做服务。着力于提升人才专业性,支持全省47所院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打造省、市两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组织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行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等一系列人才专项培养项目。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高等教育、入职培训、继续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累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近6万人。着眼于提高队伍稳定性,各地出台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合理确定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开展“广东优秀社工”系列评选,并将一线社会工作者服务年限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广州将社会工作者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紧缺工种目录”范围,东莞、深圳等市社会工作者可享受“积分入户优惠”;社会工作者当选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逐年增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日益增强。
二是培育服务机构,引导机构立足长远树品牌。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落得了地”,目前,全省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63家。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采用提供办公场地、资助开办经费、奖励优秀社会工作项目等形式孵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州市对优秀社会工作项目给予项目经费支出20%或30%的奖励,深圳市推行“融益贷”解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金周转困难,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站稳脚跟”。我厅实施“广东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加强社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引导机构“树立品牌”。
三、强化三个保障,营造发展社会工作的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以制度化为准则,出台《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等政策,搭建全省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各地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环节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形成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的制度体系;以法制化为方向,珠海市出台《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汕头市制定《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以标准化为牵引,我厅出台民政事业单位养老、救助、优抚医院3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指引,深圳、东莞市先后制定老年人、教育、妇女儿童、禁毒、司法、医务、残障、企业等8个领域指标体系,指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发展。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珠三角各地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地位,先后建立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体制,全省累计安排财政资金近60亿元,其中广州财政累计投入17.7亿;省政府和香港李嘉诚基金会联合发起“集思公益、幸福广东——支持妇女计划”,中山、佛山等地举办“公益创投”,深圳、东莞由政府和企业共同配套资金推进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全省累计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超过1亿元。
三是强化宣传保障。坚持多渠道宣传,举办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研修班,设立社工服务热线,在地铁、公交、出租车、楼宇内移动电视播放社会工作视频短片,提高社会工作知晓度;坚持集中宣传,连续五年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全省上下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坚持常态化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社会工作发展情况,加强对社会工作公益性、专业性的宣传报道。
回顾十年社会工作发展历程,我们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党政主导是发展社会工作的根本保证。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管方向、管政策、管协调、管统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到位,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省社会工作服务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党政主导下政策引导、规范管理、资金保障等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融入大局是发展社会工作的基本前提。我厅将社会工作放在脱贫攻坚的大局中来谋划,实施欠发达地区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聚焦困难群众,协助改善生活境况、建构支持网络;珠三角各地将社会工作放在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高度来定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将社会工作者打造成社区需求的“扫描仪”、社区组织的“孵化器”和社区矛盾的“减压阀”;各地将社会工作放在改善民生福祉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推动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正是主动融入大局,社会工作才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因地制宜是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遵循。珠三角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较好、政府职能转变较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较充沛,适合选择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强化行业自治管理为主的发展路径;粤东西北地区缺资金、缺人才、缺认知,需通过强化党委政府领导,以体制内发展为主、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为辅,以当地已有资源为依托,着力转化提升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找准路径,社会工作事业才有强劲的生命力。
四、整合资源是发展社会工作的必要手段。我省从发展社会工作之初,就坚持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载体作用、高等院校的智囊作用和港澳社会工作界的引领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优势,积极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等社会工作发达地区先进的、成熟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建立紧密合作交流机制,以高起点推进我省社会工作有序发展。实践证明,只有整合多方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形成发展合力,社会工作推进步伐才能不断加快。
(本文为广东省民政厅代表在全国社会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16/1110/276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