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聚焦高层声音 黄胜伟:加快探索中国特色专业社工发展道路

黄胜伟:加快探索中国特色专业社工发展道路

原标题:黄胜伟:加快探索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道路

FQ1)@J]1ZUDYVLRO728VJ60

从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取得了蓬勃发展, 迎来了难得发展机遇,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开拓创新的起步发展阶段,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10年来,尽管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综合政策规划为引领、专项政策为配套、地方政策为支撑的专业社会工作制度框架体系,但政策刚性不足、含金量不够、落实不到位, 立法缺失,制度不完善,标准不健全,离建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专业社会工作制度体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尽管各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总量突破50万人、持证专业社工达20.8万人,但这支队伍的结构还不太合理、能力素质还不太高, 总量规模与庞大的社会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尽管专业社工岗位已达18 万多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4600多家,但岗位不明确、就业渠道不通畅的问题仍然成为制约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瓶颈;尽管开展了多年的试点示范,专业社会工作在民政领域、青少年事务领域和东部发达地区得到了普遍发展,但在许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大部分农村以及医疗卫生、教育辅导、职工帮扶、就业援助等其他领域尚未纳入制度安排。

“十三五”时期,应当立足于这个阶段性特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一个定位、落实两方面职责、坚持三个思维、防止四种倾向, 不断总结反思、修改校正发展思路与方向,继续探索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之路。

明确一个定位,就是要把坚持中国特色作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事业的基本定位。

专业社会工作发端于西方国家和基督背景的社会,不可避免地蕴含着西方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价值观。它存在于政府、市场之外的社会场域,从本质上讲是服务群众、争取人心的工作。专业价值伦理是专业社会工作的灵魂,必须符合本国的核心价值、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分布在社会建设的各个系统、各个领域,分布在基层党政部门、公益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中,具有高度分散的特点和较强的社会属性,大多数在体制之外。

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价值伦理,在引入国(境)外专业社会工作好的理论、实践以及制度建设成果的同时,坚决扬弃其不符合中国政治制度和主流文化的东西,立足于中国的文化血脉、实践根基和历史传承建构起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中国基因的专业社会工作理论实务体系;必须发挥各级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强大优势, 将分散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种所有制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起来,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成为党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建设和做群众工作的可靠力量,坚决避免出现脱离党的领导、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落实两方面职责,就是要落实社会工作行政部门的牵头主抓职责和配合支持职责。

中央18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民政部“三定”规定,赋予了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能,确立了民政部门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行政主体地位。

各级社会工作行政部门既要适应专业社会工作分布广泛的特点,又要切实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行政职能,辩证落实好两方面职责:

一是落实好牵头主抓职责

各级社会工作行政部门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工作原则,明晰主体职责和次要职责、牵头职责和配合职责,摒弃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思路, 不能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带来履职越位和缺位的乱局。要不折不扣地牵头主抓单个业务部门和组织不能做、不便做、做不好的专业社会工作行政事务,如制定、实施专业社会工作综合发展规划和法规政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促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发展与规范管理,制定、实施专业社会工作通用性、基础性、支架性标准规范, 推动“三社联动”和“两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等。要通过牵头主抓职责的履行和落实,搭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主体制度框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各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落实好配合支持职责

各级社会工作行政部门要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对单个部门或组织拥有自身资源优势、能够独立推进的领域性专业社会工作,要充分尊重他们在该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做好宣传倡导和支持配合工作;要让这些部门和组织充分认识到引入和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是本业务提升发展的内在要求,将发展本领域、本系统专业社会工作作为分内之责和自觉安排。近年来,民政部已经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等领域探索出各方认可、合作共赢的发展方式。2014年以来,民政部支持配合司法部出台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发展政策举措,支持配合团中央出台了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联合召开了青少年事务专业社会工作推进会,联合实施了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示范项目,团中央在广大基层推广实施“团干+ 社工+ 志愿者”服务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民政部始终尊重司法部、团中央在社区矫正和青少年社工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促进专业社工在这两个系统和领域的深度融合, 既为广大专业社会工作者拓展了发展空间,更为社区矫正和青少年服务升级发展注入新的理念、丰富新的方法、增添新的力量。

坚持三个思维,就是要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坚持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和合作思维。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

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工作行政部门更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重大改革和试点示范事项做到依法有据。要加快专业社会工作立法步伐,抓紧建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相衔接的专业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将专业社会工作要求纳入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相关法规政策范围,用法律明确各有关部门和组织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职责,用法律保障有关群众公平享受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用法律创造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空间, 用法律引领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逐步筑牢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创新思维

建构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是一项新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可借鉴,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工作界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10年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快速发展,就在于各级民政部门克服机构不健全和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主动履职,在抓好制度设计的同时,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点上突破、面上推广的发展路径,发动各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大胆实践、创新探索,创造出许多值得广泛推广应用的经验模式,为其他地区和单位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借鉴样板;就在于广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投身基层、艰苦努力,通过长期的专业服务实践,探索形成了大量科学有效的专业服务方法和技巧,为建立本土化专业社会工作实务体系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今后, 必须进一步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方法和创新的举措,加快发展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广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工作者“两工协作”机制, 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坚持合作思维

专业社会工作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社会性事业,发展这样的事业,不能固步自封,陷于门第之见、部门利益之争,要采取民主开放、合作共赢的态度。要加强政社合作,依靠社会工作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项目,加强规范引导,与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社会企业、基金会、慈善组织和慈善家的合作,探索用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加强部门合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财政、发改、人社、公安、司法、卫计、教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合作,加快形成多部门、多组织共同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格局。要加强政校、校社合作,这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政府部门在制定专业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评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价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成效中需要高校社会工作专家的积极参与和建言献策,帮助把握专业发展方向;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也要走出书斋、走出象牙塔,通过领办社工服务机构、实施社工服务项目等, 亲身参与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实践, 采取经验总结、行动研究、理论提升的方式,达到实务探索、专业教学与理论研究的相促相长。要加强跨界合作,积极汲取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丰富专业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加强与相关专业的合作,发挥社工组织协调、资源链接的优势,开展综合化、个性化服务; 积极应对现代信息化对社会工作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加快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变革专业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方式,尝试开展基于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线上临床社会工作诊疗服务。要加强境外合作,学习借鉴西方先行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同时将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经验成果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在国际社会工作界不断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树立中国话语权。

防止四种倾向,就是要防止社工万能论、经济决定论、历史虚无主义和内卷化倾向。

一是防止社工万能论

专业社会工作分布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众多领域,许多政府和社会人士对专业社会工作的功能作用寄予很高期望,希望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能够帮助解决诸多新的复杂社会矛盾和问题,好像有了专业社工,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都能够得到有效回应,各类社会难点问题、焦点矛盾都能够迎刃而解,把专业社工当作包治百病的万金油。我们必须警惕这种倾向,清醒认识到专业社会工作的优势所在和局限性所在,清醒认识到专业社会工作还只是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众多力量中的一支,目前在整个社会建设中还只能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二是防止经济决定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专业社会工作是奢侈消费品,是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承受、应该发展的事业;欠发达地区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持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尚未到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阶段。客观上看,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决定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式、速度和力度,但绝不是专业社会工作要不要发展的评判标准。进一步说,经济落后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不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借口。江西万载、云南鲁甸、四川汶川等地的农村专业社会工作试点实践表明,只要党委政府认识到位、重视支持和行政部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是可以通过现有社会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体制内嵌入等方式,在不增加财政负担情况下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从长远看,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好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了,反而有利于降低社会管理和维稳成本。

三是防止历史虚无主义

持这种论调的人,认为专业社会工作诞生和发展于西方,在我国才刚刚兴起,缺乏深厚的实践基础,需要采取“西学为体”的方式,引进西方专业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教育培训教材体系,按照西方模式和标准建构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现在高校所用的社会工作教材不少存在明显的西化烙印。我们要防止历史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倾向,警惕西方的就是专业的、科学的和先进的价值评判倾向。我们有传承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有中国特色的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有广泛的社会服务实践,有丰富的民政工作、群团工作和慈善救济工作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必须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 系统总结提炼群众工作、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经验做法,积极借鉴西方的优秀专业发展成果,实现本土化、在地化。唯有如此,专业社会工作才能够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展现活力、发挥作用。

四是防止内卷化倾向

妥善处理好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相关专业和职业之间的关系,防止过分看重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学科上排斥心理学、管理学、康复学等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的融合借鉴; 防止在职业上不愿意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等其他职业人士进入社工行业, 不愿意其他非专业人士通过学习提升从事社工职业。妥善处理好专业化与行政化之间的关系,防止只愿做纯粹的专业工作,不愿做一般性管理服务工作,忽视在社工认同度还不太高的情况下,承担部分行政工作作为争取资源、赢得重视、更好开展专业服务的杠杆作用。如果出现这种倾向并任其发展,将会使社工之路越走越窄,出现内卷化现象,于专业社会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不利。因此, 我们必须在树立社工的专业权威、强化社工的专业功能、创新社工的专业品牌的同时,防止专业自闭和内卷化倾向,在开放融合中不断拓展社工发展空间。

(作者系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opvoice/2016/0914/273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