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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检察院牵手社工谱写未成年人帮教新篇章

原标题:(惠安县检察院牵手社工谱写未成年人帮教新篇章) 来源: 海峡法治在线举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猜谜语、抢答题、运乒乓球……近日,惠安县净峰镇湖街村委会休闲文化广场上人头攒动,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游园会”在这里举行。活动将与青少年成长有关的法律知识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法律知识。这是惠安县检察院牵手社工开辟的普法宣传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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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帮教基地回访   

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家庭的寄托,作为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做好“青春引路人”?去年12月,惠安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工作项目,成立全市首家多部门联合引入青少年社工帮教组织——县青少年社会事务中心。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志愿者队伍”的方式,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定期考察帮教、心理辅导、就业技能培训、矫正监管帮扶、普法宣传等,开启了跨部门合作、社工组织参与的未检工作新模式。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特点,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先后与泉州嘉泰鞋业、新鸿海鞋业和惠安潮兴石材、东南大酒店等8个公司签订未成年人“曙光基地”共建协议,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送到帮教基地开展技能救助。同时,联合社工组织对进入基地的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帮教回访,及时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工作、生活、思想近况。“检察院办案一般会给涉案的孩子们一种硬性行政执法的印象,有种距离感。社工的加入为未成年帮教注入一股柔性的温情,用真情去感化他们、抚慰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惠安县青少年社会事务中心主任陈颖说,“我们每个月起码安排1-2次帮教回访,了解他们的近况,为他们讲授法律知识。接下来,还将带领他们参加各种志愿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今年7月份,年仅17岁的小王因涉嫌盗窃被捕。此后,他十分后悔,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为了给小王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就是否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相结合原则,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尽量采取不捕不诉。考虑到小王是未成年人,且赃物已返还给被害人,并有悔罪表现,该院最终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六个月的考察期里,社工组织及时介入提供专业帮教服务项目,定期通过实地回访、电话、QQ联系等方式为小王提供专业帮教,帮助小王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小王工作认真,表现良好。   

无独有偶。去年11月,该院对小李涉嫌抢劫案作相对不捕处理后,将小李送到泉州嘉泰鞋业曙光帮教基地,接受帮教和制鞋工艺技术学习。“有一次回访时,发现小李身无分文,连最基本的被褥等生活用品都没有,情绪很低落。我们便联系帮教基地管理人员,给小李预支工资,帮他解决生活困难。”该院未检办负责人经雅玲说,这进一步稳定了他积极改造接受帮教的决心。目前,接受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1人返校学习,6人进入帮教基地,8人顺利就业。   

此外,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该院携手青少年社会事务中心的社工和专业心理咨询师根据不同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给予专业心理疏导,使其心理压力得到释放,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借力学校心理支持专业力量,在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将心理支持中心的专业力量辐射到未成年被害人身上,推进相关证据的搜集和固定。2013年以来,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和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支持工作,全面提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效果。社工组织参与的未检工作模式使得未检帮教工作更具成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保护乃至其家庭都起到了良性作用。截至目前,由社工介入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均能认识自身错误、改过自新,无一人再犯罪。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汪惠婷 林丽君)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sf/2016/0913/273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