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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成立首个“法制宣传社会工作”基层试点

今天上午,法宣(醴陵市)社会工作局平台启动。启动仪式由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法治宣传社会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南脉酷物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法治宣传社会工作委员会法宣(醴陵市)承办。包括国促会、湖南省司法厅相关领导以及法治宣传社会工作者(公益志愿者)在内的100余名成员参与了启动仪式。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件,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以下简称国促会)为了贯彻落实政策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勇于担当的责任,经过半年来的思考与部署,在湖南醴陵先行先试,树立了第一个“法治宣传社会工作‘法宣(醴陵市)社会工作局平台’”。

“国家只有法治环境好,社会才能和谐有序,经济建设才能健康发展。”国促会会长王祖建介绍,作为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的附属组织,法治宣传社会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宪法,宣传推广法治建设,配合国家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最终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加强香港经济特区与内地的法治交流,让香港民众了解宪法,从而凝聚人心。

法宣(醴陵市)社会工作局平台是国促会法治宣传社会工作委员会在我国的第一个试点,其工作重心是在基层推广法治,让法律真正深入人心,该工作局平台由企业家团队志愿参与,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在国促会法治宣传工作委员会的规制领导下,联系本地区会员即法治宣传社会工作者,布置工作,检查落实;深入基层,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目前,工作局平台已有将近20名成员。

王祖建说,选择醴陵作为第一个试点,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醴陵拥有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家团队,愿意为公益事业出钱出力,其次,国共双方在醴陵出了百名将领,在醴陵推广法治建设,对台湾回归也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法宣(醴陵市)社会工作局平台成立之后,将制定第一个年度计划,向政府提交备案,一个个进行落实。同时,将壮大队伍,培养宣传法律法规的骨干,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其中。下一步,国促会将在江苏启动法治宣传试点,并计划将其推广至全国。(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汤小芸)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sf/2016/0901/27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