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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拟推动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领域

原题:中山拟推动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领域  

中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困难群众解困帮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认为,中山市通过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在帮扶政策、统筹协调力度、帮扶方式等领域有待完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中凡在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时提出,将继续实施“一户一法”强化对内帮扶工作,并探索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推动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领域。

现状 困难群众致困主要有三大原因

记者在会上获悉,中山市目前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中山市困难群众共有3.6万余人。其中,4000多户9000多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1000多户2700多人纳入低收入家庭救助,800多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相对困难人口3800多人,持残疾人证的有1.9万人。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经调研后发现,困难群众致困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因病致困、因残致困和家庭成员因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致困。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原则,建立了相对健全的解困帮扶制度,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等举措,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解困帮扶。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认为,社会救助、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解困助学、就业帮扶等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2014至2016年,市财政安排困难群众帮扶项目资金30794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75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425万元,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补助2070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40万元,涉农专项资金7500万元等。

此外,通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中山市将低保标准提高到629元/月;对低保对象中的双老、未成年人、单亲家庭、重疾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分类救助制度,从7月份起按低保标准40%增发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也有所提高,供养标准提高到14643元/年。

进展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解困取得成效

在解困帮扶机制探索方面,中山市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解困帮扶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悉,中山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市残联等单位在对接社会资源进行解困帮扶方面进行了较好的尝试。

统计显示,“十二五”期间,通过“上学易”计划,市镇两级扶助家庭困难中小学生17623人次,资助金额2405.12万元;通过“大学通”计划,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累计3942人次,资助金额1249.45万元;市总工会通过开展困难职工解困互助月活动,为建档困难职工解困;市残联则通过落实《中山市残疾人优惠扶助暂行办法》、《中山市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共帮扶残疾人4万多人次。

在对困难群众创业就业帮扶方面,目前也有新的进展。当前,中山市已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程,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促进城镇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就业。另外,通过在社区建立就业服务基地,依托大嫂工作坊、残疾人工作坊、家政服务坊等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业。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社区就业服务基地为65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来料加工、保安保洁、家庭服务等灵活就业岗位,发放就业岗位补贴1596万元。

建议 调动社会力量实施精准帮扶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认为,中山市在推进困难群众解困帮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对中山市下一步对内帮扶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建议要加快建立集经济援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于一体的综合救助模式,同时引入社工服务机制,对实施救助家庭开展回访服务和个案跟进,从就读、就业、就医、生活等多方面开展立体帮扶,探索建立低保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还建议调动全社会力量,推广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创业的经验,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就业培训,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鼓励就业等方式,重点解决“4050”人群的就业困难。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6/0810/270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