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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榜样之“蓉城最美社工”等评选活动启动
原题:成都榜样之“蓉城最美社工”、“十强社工机构”和“十佳社工项目”评选活动启动
为弘扬社工精神、提升社会工作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示范引领和推动效应,大力宣传社工典型、树立社工机构标杆、打造社工项目品牌,展示成都市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近日,由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开展,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承办的成都榜样之“蓉城最美社工”、“十强社工机构”和“十佳社工项目”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本次评选活动将评选出“蓉城最美社工”、“十强社工机构”、“十佳社工项目”各10名。其中,“蓉城最美社工”需来自成都市社会工作一线实务领域,且具备2年以上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十强社工机构”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并注册满两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且长期在成都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十佳社工项目需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
本次评选活动的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8月底,届时采用“网站投票+微信投票”的形式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投票。大众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成都文明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评选活动揭晓后,将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对获奖社工、机构和项目进行报道。
附: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强社工机构”和“十佳社工项目”评选活动通知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通过评选活动,宣传榜样、鼓励先进,展示我市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风采,着力营造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引领和带动全市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成都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及精准扶贫提供社会力量和专业人才支撑。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10名)
1. 在成都市范围内,年满18周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或拥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背景。
2. 来自成都市社会工作一线实务领域,具备2年以上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3. 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具备社会工作基本专业知识和技巧,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4. 遵纪守法,热爱社会工作,坚持社会工作者伦理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社工岗位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成都榜样“十强社工机构”(10个)
1. 在民政部门登记并注册满两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且长期在成都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
2. 成立以来每年年检合格,符合社会工作专业组织资质要求。
3. 严格按章程办事,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决策科学民主,运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
4. 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宗旨,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
5. 围绕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服务功能,在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以及精准扶贫工作中作用显著。
(三)成都榜样“十佳社工项目”(10个)
1. 参评项目为近年以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并实施完成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部、省、市、县级支持项目均可)。
2. 参评项目须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3. 参评项目须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4. 参评项目须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符合项目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5. 参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体现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地探索实践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服务方法与模式。
6. 参评项目须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在增进社会融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7. 参评项目在本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体现我市专业社会工作本土特色,对同类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6/0805/269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