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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实施“阳光行动”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
依托现有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服务阵地,建设开发“阳光之家”,为青少年提供帮助。12月13日,惠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一次会议暨 “阳光行动”启动仪式举行,惠州将于2013~2016年在全市实施 “阳光行动”。
“阳光行动”即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在未来3年,“阳光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阳光之家”作为 “阳光行动”的实体服务阵地,将依托现有共青团服务阵地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开发,内有咨询师、工作室,配有专职的管理员。
同时,将依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整合社工、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和青年社团骨干组建“阳光导师”和“阳光使者”服务青少年。此外,依托各地现有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实现12355服务热线、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与 “阳光之家”的有效对接,实现互动咨询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互动服务在依托志愿者和社工的同时,还配备了专门的导师团队作为专业顾问团队,为行动的开展提供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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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行动”主要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etqsn/2013/1216/2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