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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四单位成为全国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

10日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获悉,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选拔推荐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考察审核,日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一批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江苏省有四家单位入选。

据悉,此次有3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昆山市禁毒委员会、江阴市禁毒委员会在列;51个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办事处、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在列。上述四家单位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有关规定,紧紧依托基层组织,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不断创新戒毒模式,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救助服务等工作,使得一批戒毒康复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jiedu/2013/1216/26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