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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站:为“瘾君子”铺筑“回头路”

 

在这里,没有强制,没有歧视,有的只是关爱与帮助。这里就是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塔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该戒毒站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禁毒专职民警、吸毒人员家属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戒毒者铺筑了一条“回头路”。

“瘾君子”是人们对吸毒者的惯称,不论他们当初是由于什么原因而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但是当他们想要“回头”时,面对的却是周围人们的不信任,承受的却是家庭的支离破碎。身处困境,他们感到无所适从,一些人甚至又再次走上了那条万劫不复的“毒路”。在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塔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为了帮助吸毒人员彻底戒掉毒品,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摸索形成了社区工作人员、禁毒专职民警、吸毒人员家属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让他们有人管、有人帮,为他们铺筑了一条“回头路”。今年11月2日,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被国家禁毒委命名为我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

“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禁毒专职民警+吸毒人员家属”

塔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成立于2011年9月1日,担负着全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有1名禁毒专职民警,以及两名社区工作人员。成立之初,工作站一方面积极借鉴外地的经验教训,一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为了避免社区戒毒工作流于形式,制定了“支持、指导、监督、参与”的方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强化各种戒毒(康复)措施的落实,选派专职民警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做好启动阶段的工作,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进入健康的轨道,把吸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真正落到了实处,逐步形成了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禁毒专职民警和吸毒人员家属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同时,逐步完善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对责令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建立详细的档案和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登记造册,由专职民警、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录入公安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网;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属、专职民警组成监护组,定期走访,与戒毒人员谈心交友,全面了解、掌握其思想和生活情况,做到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另外,根据《戒毒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按照前半年每半月尿检一次,后半年每月尿检一次,第二年每两月尿检一次,第三年三个月尿检一次的规定进行定期尿检,尿检情况详细登记在案,由专职民警录入公安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网。2012年底,在全省动态管控考评工作中,该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位列全省之首。

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洪波(化名)原本家境富裕,因吸食毒品,变卖了家产,骗亲人、骗朋友,外债高垒,使得家庭矛盾丛生,夫妻不和,生活窘迫,家人对他失去了信心。了解到他的情况后,社区戒毒站工作人员和专职民警在其强制戒毒期满后专门从戒毒所将其接回,并积极和他家属沟通,劝导他参加社区戒毒。后来,洪波与社区签订了戒毒(康复)协议,定期来社区做尿检,汇报思想动态,其家属也经常来社区配合工作。就连他村上的村干部多次也来戒毒工作站了解洪波的戒毒情况,当看到洪波可喜的变化后,村里人又开始信任他,村干部还给他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现如今,洪波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也回归正常,今年初他还买了辆越野车,一家人的日子越来越好。

 

像洪波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而在社区戒毒工作中,一些初次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后,有家不回,家人也不知去向,给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带来困难。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做好戒毒所与社区戒毒工作站的衔接工作,工作人员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由禁毒专职民警和社区戒毒工作站人员对需要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派专车在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当日,直接将其接至社区戒毒工作站,同时通知家属到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戒毒人员和家属宣传《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截至今年5月,该站共有90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并签订协议,其中有50人能在家人陪同下自觉到社区接受戒毒,27人经督促后能按时参加,13人需要经常联系、督促能接受检测、参加戒毒,社会效果明显。

细致关怀 分类帮戒

吸毒人员是一种特殊的病人,很容易受刺激,他们比常人需要更多的关怀和帮助。社区戒毒(康复)站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付出比常人更加艰辛的努力,投入更多的爱心,才能使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效。

为此,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实行了“四采用,四做到”,一是对无业和涉世不深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感化式”帮戒,从思想上帮助他们矫正心态,在生活上给予关怀,做到“以情感人”;二是对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动态式”帮戒,定期上门进行走访教育,做到“以法育人”;三是对心理上未摆脱毒瘾、意志不坚定的社区戒毒对象,采用“跟踪式”帮戒,在家属的密切配合下,“三位一体”帮戒成员主动上门,帮助其树立信心,做到“以理服人”;四是对正在戒毒所强戒的吸毒人员,采用“超前式”帮戒,教育他们洗心革面,早日回归社会,做到“以案教人”。

今年30多岁的李一(化名)吸毒时间虽然不长,但为了筹集毒资,把自己80多万的路虎卖了,房子卖了,生意也荒废了,对他失去信心的妻子也准备和他离婚。今年10月26日,李一强制戒毒期满,社区戒毒(康复)站工作人员、专职民警提前和他妻子沟通好,带着年幼的女儿去接他,当他看见妻子来接自己时喜出望外,但面对年幼的女儿时他却哭了。看到这一幕,工作人员和民警很是触动,他们坚信在大家的帮助下李一肯定能“回头”。现在,在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和妻子的帮助下,李一坚持定期到社区做尿检、汇报思想,正在积极戒毒当中。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jiedu/2013/1216/26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