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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西湖区招聘11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15人, 其中:北山街道4人、西溪街道19人、灵隐街道6人、翠苑街道5人、文新街道5人、古荡街道3人、留下街道8人、蒋村街道2人、三墩镇60人、双浦镇3人。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身体能胜任社工岗位。

5、需从事社区工作最低年限满3年。

6、加分条件: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可加5分,不累计加分;现役军人家属报考可加3分。

7、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验等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湖区2016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在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古墩路3号)。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退役士兵在读非全日制大专的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县(区)级以上社保部门(须加盖公章)出具的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社会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

社区协管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与所在镇街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镇街出具的从事社区协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3)。

⑥西湖区入伍退役士兵须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西湖区人武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附件4);

⑦现役军人家属须提供部队家属证明原件(附件5);

⑧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⑨报考024岗位人员须提供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医院身体轻微病残相关证明原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它岗位报名。

专业条件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6日9:30—16:30到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古墩路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5月14日,具体时间与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西湖区人才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持二代残疾证、肢体残疾三级或四级和其他身体轻微病残人员体检标准由区残联认定,时间另行通知。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湖人才网上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杭民发〔2011〕2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大专在读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八、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58119809,其中报考024岗位请咨询88489125、88489139。

咨询时间:4月25日至27日9:00-12:00、14:00-17:30。

公告网址:西湖人才网(www.xhrc.net)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从事社区协管工作证明

附件4:西湖区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附件:现役军人家属证明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16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family.swchina.org/job/2016/0426/25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