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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修复促回归——刑释人员顾某安置帮教个案

扶贫济困显实效   亲情修复促回归

——刑释人员顾某安置帮教个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经济实体、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挑战,导致重新违法犯罪数量明显增多,就业难,安置难问题日益突出。对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社会工作管理与创新的语境下探索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促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服务对象:顾某

性别:男

年龄:43

婚姻情况:未婚

服务对象来源:先后因流氓罪、寻衅滋事罪入狱,监狱服刑期长达十八年之久,回归社会后纳入司法所安置帮教对象。

(二)背景资料:

服务对象顾某,出身在军人家庭,其父对子女要求较严格,他的二个哥哥在学习等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出色,从小生活在农村的顾某到上海后,生活习惯等各方面难以适应城市生活的要求,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的压力,使他对自己也有了较高的要求,但他又不能达到这些要求。加上性格比较内向,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定的自卑心理,极度自卑造成其外表的极度自尊,工作以后在担任小学教师期间,因追求校内女教师未果而对女性产生报复心理。多年的压抑终于爆发,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问题分析

顾某单独居住,父母年迈身体情况欠佳,和哥哥嫂子及侄女一同居住,家人对顾某十分排斥。平时顾某的家人和顾某几乎没有来往,家庭中原本和顾某关系稍好的二哥也在顾某服刑期间病故。顾某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家人就更加不愿意接纳顾某,而且原本由病故的二哥负责支撑的家,现在也面临巨大经济压力,导致顾某父母也无法对他提供帮助。服务对象顾某的主要问题在于,回到社区后如何谋生?如何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三、服务计划

(一)理论基础:

美国社会学学者帕森斯、霍曼斯等人认为组织是一个是由个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个人只有在一定的相互作用的社会关系下,同他人协作才能发挥作用。把人与环境看作是功能上相互依赖的元素,协调或者均衡是该体系的运行与维持的基本条件。

(二)总目标:

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发掘服务对象自身潜能恢复社会功能。帮助服务对象自食其力,修复家庭关系。达到重新回归社会的目的。

(三)分目标:

1、提前介入

通过司法所获得的信息,在顾某刑满释放的当天做好衔接工作与顾某建立专业的帮教关系。

2、澄清问题

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技巧,通过谈话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理思路。澄清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3、整合资源

通过积极与就业基地等部门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帮助服务对象找到一份能让其自食其力的工作解决服务对象生活问题。

4、回归家庭

引导服务对象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承担起父母的赡养义务及照料。促进服务对象回归家庭然后回归社会。

四、服务实施

(一)个案的初级阶段:

司法所掌握了顾某刑满释放的预报信息后,对于顾某的情况进行了预估。提前通过到派出所调查了顾某的前科卷宗,了解到顾某有2次对于女性实施侮辱、伤害的犯罪行为,通过司法所开展专项分析会议,判断顾某对于女性有着一定的仇视和憎恨。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决定通过到监狱接回顾某做好衔接工作。

到了顾某刑满释放的当天,司法所所长和社会工作者一同来到本市某监狱将顾某接回社区。在顾某回到社区后,社会工作者和司法所所长一通对顾某开展了帮教工作,建立专业关系。由于顾某第一次的前科被判处死缓,加上这次的犯罪行为。43岁的顾某近一半的人生都是在监狱度过的,对于社会工作者不甚了解。但是对于女性司法所所长亲自将自己接回,让顾某觉得司法所还是能够让他信服的。因此对于司法所的社会工作者,顾某也能够采取接纳的态度。通过和顾某谈话社会工作者得知,顾某这次刑满释放回到社区后,家庭环境改变巨大。原先家庭的顶梁柱是自己的二哥,二哥是一家民营企业的高级主管,收入高但是工作也繁忙。经常要去外地出差,结果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脑溢血发作,客死异乡。家庭一下失去了经济支柱,出现了经济上的困难。自己的父母,年事已高虽然有退休金但因为经常看病需要经济上的支出。而且自己的侄女现在也在读大学,家庭中的经济负担还是十分重的。

(二)个案的发展阶段

社会工作者询问顾某这次回社区有什么打算。顾某告诉社会工作者,自己和父母的关系不佳。家人也不接纳自己,唯一和自己关系稍好的哥哥又病故了,自己回到社区也没什么经济收入。但是对于找工作他还是有很大的压力和困惑。社会工作者详细询问了顾某的想法,原来顾某是的担心主要有两点。第一是自己有2次前科,担心难以通过政审。第二是自己长时间的在监狱度过,没有掌握什么专业技能。对于顾某的顾虑。社会工作者表示愿意帮助在寻找工作的问题上帮助他。

针对顾某的这一情况,司法所再次召开了工作讨论会议。司法所联系到了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在同基地负责人联系和沟通后,基地负责人表示愿意帮助顾某摆脱目前的困境,并给顾某一个面试的机会。身为一名女性的司法所所长,再次陪同顾某来到位于本市郊区的就业基地进行面试。随后,顾某顺利的通过了面试,进入了位于郊区的工作犬基地担任一名饲养员,就业基地提供顾某住宿并对顾某开展岗位培训。

社会工作者每月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对顾某开展帮教工作,在最初的几个月顾某告诉社会工作者。自己因为刚回到社区,在司法所所长的帮助下来到了就业基地工作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不适应。其中也不乏一些插曲,由于在监狱中度过了很长的服刑期。回到社会后对于新鲜事物顾某还是抱着好奇的心理。譬如对于计算机游戏的好奇,时常让顾某在就业基地的办公电脑上玩游戏。为此也受到了就业基地帮教老师的批评,为此顾某还有点闹情绪,觉得自己不过是好奇玩玩电脑游戏,不是什么大问题,没必要那么大惊小怪。于是司法所所长及社会工作者对顾某耐心的开展了谈话工作,顾某改正了自己的不良习惯。慢慢适应了基地的生活,工作上也逐渐有了起色,业务能力开始提高。

在基地工作了半年后,因为业务能力比较出色顾某被就业基地提升为了工作犬饲养员的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工作犬的饲养工作,还要做好其他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可能是因为顾某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加之多年都在狱中服刑缺乏人际沟通的技巧。在一次和其他员工的冲突中,顾某的右手拇指造成了骨折。因为要打金属支撑物和石膏,手术费用昂贵。街道司法所通过由社会工作者在中秋、国庆等一系列的节日对顾某进行了经济上的补助,通过上门对顾某发放了帮困金。通过一系列的帮教工作,让顾某明白社会工作者及社区始终会对他进行一个支撑和关注。

同时,司法所所长和社会工作者每当遇到春节、劳动节、国庆等时间节点都会来到顾某工作的工作基地开展对顾某及工作基地负责人的访谈和慰问。对于顾某在基地的表现和基地负责人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对顾某的持续性帮教工作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

(三)个案的成熟阶段

在顾某拇指骨折后的3个月,考虑到顾某带着石膏工作不便的实际情况就业基地给顾某进行了岗位的调整。让顾某负责行政及采购的工作。社会工作者密切关注顾某的工作动态与之交流。通过和基地负责人沟通,发现他在人际交流上与基地其他工作人员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司法所所长通过耐心的劝导,帮助对顾某开展人际交流技巧的培养。逐步改善了顾某人际交流的能力,顾某表示学习和运用了人际交流技巧后,明显减少了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冲突,自己也能更好的他们进行沟通了。目前自己居住在就业基地,也有收入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只是偶尔会想起自己的父母,无奈家庭对自己不接纳还是比较痛苦的。

社会工作者在掌握了顾某想要修复和父母关系回归家庭的意愿后,社会工作者通过上门走访顾某的父母,试图修复亲情关系帮助顾某重新融入家庭。顾某的父母告诉社会工作者,顾某原系本市某小学教师,因追求校内女教师未果而对女性产生报复心理。于1992年3月至5月间,携带水果刀一把,骑自行车窜至本市虹口、杨浦、闸北等区域趁深夜或凌晨路上行人稀少之机,先后持水果刺戳二十多名年轻妇女,致妇女的臀、胸、脸等部位肌肤损伤,其中致二人轻伤。后来被判处死缓,去了新疆农场服刑。父母对顾某的行为失望之极,加之顾某长时间都在新疆服刑家庭中也逐渐淡忘了顾某。2007年顾某假释回到社区,父母对其还是有一定的接纳的。把原本留着顾某结婚的婚房交给顾某,让他有安身之地居住在里面。不想顾某一个人在家中无聊通过使用弹弓向路上的女性弹射小钢珠,再次入狱。顾某第二次的入狱,让父母彻底失去了信心。几乎断绝和顾某的关系,也导致了本次顾某刑满释放后父母的不接纳。同时顾某的父母也告诉社会工作者,老夫妻两人都已经年迈,身体情况不佳。都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因为看病经济压力也十分巨大。本来对于顾某的回归,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好在司法所和社会工作者推荐顾某去了就业基地工作,让顾某可以自食其力。

社会工作者告诉顾某的父母,顾某目前在就业基地工作的情况及表现。表达了顾某十分愿意回归到家庭中去的意愿,也表达了顾某愿意承担自己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由于顾某一直在基地内工作,无法经常回到市区。社会工作者在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代为上门,通过发放慰问金的形式探望顾某的父母同时表达了顾某的意愿。顾某的父母逐渐接纳了顾某,顾某也经常通过双休日的时间回家探望父母。

在顾某到就业基地工作的第二年年底,顾某突然电话告诉社会工作者,自己打算从就业基地辞职。社会工作者询问了顾某具体情况,原来在社会工作者帮助顾某修复了和父母的关系后,顾某经常来到父母家照顾父母。最近顾某发现父母身体情况陡转之下,自己远在郊区仅靠周末的时间难以照顾好父母。因此顾某打算辞去就业基地的工作,在市区内找一份工作便于照顾父母。

为此,司法所再次召开了专项研讨会。最后决定,由司法所所长出面和就业基地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司法所所长与基地负责人的沟通得知,原来就业基地在市区也有相关的工作场所。基地负责人采纳了司法所所长的意见,同意调动顾某到市区仓库从事保管员工作。

这一个调动,让顾某每天可以回家照顾父母。断了顾某的后顾之忧。顾某表示十分的高兴,感谢司法所及社会工作者一直的支持,从自己刑满释放回到社区,帮助自己寻找工作又和父母沟通,关心他的生活。自己目前已经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感觉每一天都充满了意义。

五、成效评估

案主的改变状况

服务对象回到社区后,从没有工作不被家人接纳转变为能够自食其力同时获得家人的认可和接纳。同时服务对象也承担起来对父母的日常照顾。

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

同服务对象建立了专业的帮教关系,澄清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获得了服务对象的认可。成功整合社会资源,帮助服务对象就业及回归家庭。

服务对象顾某目前工作情况良好,心理状态稳定,没有出现之前违法犯罪的现象,服务对象本身也认为自己工作情况稳定,如再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是不合理的。这点能够保证服务对象今后选择人生道路的稳定性,服务对象本身对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意义的认知也有了一些相应的改善。司法所所长作为一名女性多次亲力负责顾某的帮教以及充实的工作和生活也帮助服务对象摆脱了之前对于女性的一些不健康的想法。

六、经验总结

目前服务对象在工作、生活、家庭的关系当中,也能够主动的担当自己承担的角色和义务。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修复和父母的关系。顾某也开始主动照顾父母为家庭做出自己的贡献。对于顾某的帮教,总结了一下几点。

(一)提前介入

通过信息平台的数据名单,及时的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提前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讨论会制定帮教计划。做好衔接工作。

(二)促进回归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大部分存在着生存的需求。通过推荐就业,满足生存的需求,从而达到促进其重新回归社会的目的。

(三)持续帮教

通过持续的不间断的开展帮教工作,每月通过上门、电话、联系家人的形式长期持续的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帮困解难

对于确实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在节日期间开展帮困工作。通过发放帮困金及上门慰问的形式开展帮困工作。让刑满释放人员长期持续的感受到来自司法所和关心和照顾。

七、个案反思

在本次个案中,社会工作者采用了社会系统体系对服务对象所呈现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澄清、剖析、建议。同时给予了服务对象充分的肯定与鼓励,使得服务对象明白自己所存在困境是源于环境。并且鼓励帮助服务对象解决自己所处的困境。

虽然最终达成了个案目标,但仍有几点值得反思:心理帮教浮于表面,虽有起步,但碍于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缺乏而处在表面和探索阶段。对于服务对象之前对于女性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犯罪行为没有更有效的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其次社会工作者没有充分强化社区的作用,在本次个案中基本没有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社会工作者在以后的个案服务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支持的环节。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司法所矫正社工:陆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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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case/2016/0419/258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