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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社工担保涉罪未成年人也能取保候审

(原标题:上海试行合适保证人制,经社工担保涉罪未成年人也能取保候审)

上海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试行合适保证人制度,2015年以来对50余名涉罪情节较轻但无法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无一妨碍诉讼或重新犯罪。

2月25日,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来沪调研,对上海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创新予以充分肯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检察机关获悉,2015年以来,针对涉罪情节较轻可适用非监禁刑但无法提供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上海检察机关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对其试行合适保证人制度。检察机关为其选择观护基地负责人、社工等担任其取保候审保证人并负责诉讼期间的观护帮教,创造取保候审条件。

17岁的小丹在地下赌场打工,后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小丹出生仅8个月父母便离异,继母腿部残疾,一家的经济来源全靠父亲打工维持,无钱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

这种情况下,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探索合适保证人制度,联合区综治委,聘任了观护基地闵行区某宾馆的一名副经理为“闵行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者”,为小丹担任保证人,使她得以取保候审。观护期间,该基地为小丹提供食宿与技能培训,并配合专业社工开展观护帮教。经过半年的成功帮教考察,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小丹,她还被宾馆录用为正式员工。

目前,闵行、徐汇等区检察院已全面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

上海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未检制度创新,与北京师范大学等专业机构联合研发“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与江苏省院检察签订异地协作协议,依法扩大未检部门受案范围,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落实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措施。

据统计,2015年上海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人460人,人数同比下降23.5%,逮捕率下降7.2%;起诉成年人589人,人数同比下降24.7%,起诉率同比下降6.5%。全年完成社会调查904人,心理测试730人,法律援助875人,法定代理人到场582人,合适成年人到场844人,观护帮教407人,充分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调研中还视察了“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了解了基地的运作机制及功能发挥等情况,并听取了上海未检工作及全国未检工作三十年系列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sf/2016/0226/252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