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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伟:力推社工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快速发展

标准化是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建构现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制度体系的内在需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化是国家标准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服务对象权益的重要手段。要站在国家标准化建设战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大局和服务对象权益保障的高度,深刻把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1.从标准化发展大势中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标准化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现代化水平越高,标准化建设要求就越突出、领域就越广泛。特别是进入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快速发展阶段,标准化建设日益从生产生活、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扩展。当前,标准化建设水平,已成为国家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成为国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许多国家都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给予高度重视、加以强力推进。

我们国家同样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正在制定《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两次召开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民政部党组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关乎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的大事给予重视和推动,李立国部长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在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还专门部署民政标准化工作,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在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中,要深刻把握国际标准化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普遍规律,及时掌握国际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化发展的最新成果,主动顺应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势,认真吃透和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和民政标准化发展政策精神要求。

2.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大局中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蓬勃发展,迎来了难得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开疆拓土的起步阶段。

10年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总量已经突破50万人,其中持证专业社工达20.6万人,逐步成为社会治理、社会建设的一支新兴力量,但这支队伍的结构还不太合理、能力素质还不太高,总量规模与庞大的社会需求相比还有巨大差距。

10年来,各地已开发18万个专业社工岗位,扶持发展了4600多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但岗位不明确、服务平台不通畅的问题仍然成为制约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瓶颈。

10年来,从国家到地方组织开展了大量试点示范活动,专业社会工作在民政领域、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矫正领域和东部发达地区得到了普遍发展,但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社会治理领域还尚未纳入制度安排。

10年来,专业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认同度得到了显著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空间和地位有了明显改善,但各地党委政府普遍重视、社会广泛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还尚未真正形成。

10年来,以综合政策规划为引领、专项政策为配套、地方政策为支撑的专业社会工作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但政策刚性不足、含金量不够、落实不到位,立法缺失,制度不完善、标准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常年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已达6500多万人,志愿服务组织和站点突破30万个,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制度普遍建立,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志愿服务逐步成为人们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自觉行动,但志愿者参与率还较低,志愿服务组织还不发达,志愿服务制度化水平还不高,志愿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要立足于所处的阶段性特征,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快培养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加大社工岗位开发、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发展力度,以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口、贫困人群、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积极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各地区、各领域、各人群广泛推开、全面拓展。

要实现这个目标,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法规政策建设,加快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立法步伐,抓紧完善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等方面的专项配套政策;一手抓标准规范建设,围绕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环节,围绕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关键部位,围绕各领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内容、方法、流程与要求,加大标准研制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通过“两手抓”,加快建成法规政策与标准规范衔接配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制度体系。

3.从服务对象权益保障现实需要中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标准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获得最佳秩序和保障标准使用各方获得最大效益。社会工作是专业化、职业化的助人活动,服务对象大部分是特殊、困境人群,提供的是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必须有系统的专业理念、理论、方法与技巧,必须遵循科学的助人服务流程与质量管理规范,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基本素质、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这就需要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引入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理念融入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心中,渗透到社会工作服务的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和每个部位,改进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方式,深化社会工作服务内涵,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专更优的社会工作服务。

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工作中,也迫切需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善用标准手段,激发和保护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障有需要的群众公平享受志愿服务的权益。

2015年,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开创性突破,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标准基础研究获得重要进展,标准宣贯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应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深入落实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关于标准化建设部署和《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社工标委会为依托,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理论与实务的专家为主体,以标准研制与宣贯实施为重点,以完善标准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支撑。

(作者系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opvoice/2016/0205/252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