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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原题:安徽省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指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意见》指出,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通过按单位建立党组织、按行业建立党组织、按区域建立党组织等方式实现党组织工作全区域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

《意见》要求,各地要落实领导责任,要加强对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确保脱钩不脱管。要强化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党建工作经费支持。要加强阵地建设,配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要抓好督促落实,建立考核制度,实现目标管理,强化结果运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eam/2016/0111/25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