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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光明新区滑坡灾害社工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社工服务机构:
现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滑坡灾害社工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灾害社工服务工作方案》
2.参与灾害社工服务机构名单
3.五大类社工服务分布表
4.深圳灾害社工志愿服务队“一家一组,一组一册”服务进展汇总表
5.深圳市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队员管理规定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3日
(联系人:灾害社工服务指挥部办公室:林江,电话:25831760,13823570880;张卓华,灾害社工服务中心:张卓华,电话:27401974 ,13714770701 ;田艳平,电话:27401974,18872516558)
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灾害
社工服务工作方案
2015年12月20日11时40分,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滑坡灾害,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为加强灾区群众救援安置等善后工作,发挥社工在救灾中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缓和社会矛盾等专业作用。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214号)、《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88号)等文件为指引,结合灾害实际情况,按照 “一家一组、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探索动员、服务、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深圳市民政局会同光明新区管委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深圳光明灾害社工服务指挥部
总指挥:廖远飞
副总指挥:侯伊莎、乔宏彬
组 长: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局长、彭程、钟礼银、张卓华
副组长: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分管副局长、肖敏智、赖茂华、马秋生、黄丽雅
成 员:市民政局社工处、光明新区社建局基层建设科全体工作人员、各相关社工机构负责人(详见附件2)、深圳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全体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由彭程兼办公室主任,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详见工作职责)
二、行动目标
(一)发挥社工危机处理作用
协助政府部门提供需求评估、临时安置、救助政策宣传等前期灾后危机处理工作,回应灾民的实际需求。协助对伤者及家属的心理干预与支持,缓和由灾害引发的社会矛盾,营造积极正面的心理重建氛围。
(二)发挥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作用
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专业手法,在安置点、医院、殡仪馆等场所,开展针对老年、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贫困等特定受灾人群及家属的各类服务,培养社区骨干,组建志愿者团队协助开展工作。为引导灾民互助互帮,营造乐观向上的生活重建氛围。
(三)发挥社工整合资源作用
协助政府掌握、收集社区各类动态信息,准确向社会公众传达重建进展情况,发挥在居民、政府间信息畅通作用;链接劳动关系、补偿、继承等灾后公益法律服务资源,协助伤者及家属后续医疗方案制定及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整合灾区群众、政府和社会组织各类资源,提升社区认同感,增强社区社会支持功能,营造自力更生的社区重建氛围。
(四)发挥社工救灾中专业形象作用
以“需求为本、助人之助”专业理念为指导,以救灾服务为契机,培养社工服务队员救灾应急能力,发挥深圳社工在救灾中专业服务形象作用,营造包容有爱的深圳城市氛围。
三、工作职责
根据“分点服务、专业疏导、精准救助、需求匹配”工作原则,利用社工专业方法,对受灾群众开展“精准化”救灾服务。
(一)行动协调组工作职责
灾害社工服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各区社工人力资源及事项,把握整体工作方向,主持工作会议。应急社工队伍的内部工作管理及分工,监督、推动工作进展;灾害社工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调配各区(新区)社工资源进入服务点安排,各区需报备后方可开展社工服务。社工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局长、彭程、张卓华)
(二)行动督导组工作职责
开展提供应急社工服务评估,制定社工服务方案;撰写服务方案、需求分析、评估报告;修订专业工具表格;为社工队员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意见。及时跟踪政策,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服务。(钟礼银、肖敏智、段志明)
(三)行动宣秘组工作职责
收集社工服务信息,撰写社工服务信息简报与通讯,向相关部门报送。向媒体推送报道素材,树立深圳社工协会、深圳社工品牌形象。(彭程、赖茂华、王冠、盛佳婉)
(四)行动后勤组工作职责
为应急社工协调安排必要的住宿、交通、生活条件;采购和分配行动救援所需的生活必需品。(马秋生、黄丽雅、赖茂华)
(五)行动救援组工作职责
落实“一家一组、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每名社工对应相应服务家庭,开展个案管理,实行一对一“精准化”服务。以救灾事项分为若干服务小组,具体服务有:以救灾事项分为若干服务小组,具体服务有:走访受灾群众,了解服务需求;死亡人员善后处置,死亡及失联人员家属安顿情绪安抚与调节;受灾群众及单位的公益服务资源链接及受灾人员分流;特殊困难服务对象的个案跟进;社区重建与社区居民意见表达与发生等(详见附件3、4)。(钟礼银、肖敏智、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四、工作步骤
为保障灾害社工服务有效开展,现将工作各阶段工作部署如下:
(一)社工专业工作安排
阶段一:(2015.12.20-2015.12.27)
1、建立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名称为: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址设在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华明苑C座101),主要负责采集信息、参与社工服务报备等工作,根据“精准化”及“需求匹配”的原则,合理调配全市社会工作人力资源。
2、组建市区两级的救援行动协调部门,明确行动协调小组、行动救援队及光明新区各救援力量权责与配合。
3、协助新区开展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对集中滞留的受灾群众进行分流,建立受灾安置人员信息档案,做好受灾人员信息登记,做到失联人员社工服务“一人一组”。
4、开展服务需求调查,根据政府统计的信息和社工现场需求调查,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将求助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分类服务方案。
阶段二:(2015.12.27-2016.1.4)
1、整理服务咨询,印制应急救援服务宣传单张,在安置地点张贴,并向受灾群众发放和宣传。
2、协调防寒衣物、内衣内裤、尿布、手机等生活必需品,安排专门的生活必需品发放点以及协助开展失物认领工作,安排专人管理与发放。
3、确认死亡人员名单,部署社工到殡仪馆,跟进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家属安置与情绪安抚。
4、协助开展死亡及失联家属及亲友、受灾群众生活安置与分流,安抚死亡及失联人员家属情绪。
5、根据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和社工对受灾群众开展初步的服务需求调查工作,筛查重点跟进对象,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档案,以个案管理的服务方式,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
6、协助有需要的受灾群众挂失、补办证件,提供公益法律资源链接,劳动关系终止等公益服务资源链接等。
阶段三:(2015.1.5-2016.2.6)
1、每天进行服务信息和咨询发布,收集受灾群众春节去向,协助受灾人员做好春节生活安排及返乡。
2、社工针对重点跟进对象开展直接服务,安抚服务对象情绪,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辐射灾害发生地周边社区居民。
3、在社区内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带动社区居民参与,营造积极、关爱和温暖的社区氛围。
4、协调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受灾群众和单位的春节关爱慰问活动,帮助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体提供必要协助。
阶段四:(2016.2.7-2016.2.13)
1、协调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受灾群众和单位的春节关爱慰问活动,帮助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体提供必要协助。
2、在社区内开展精神文化娱乐活动,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重建与社区功能恢复。
3、重点跟进特殊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安抚服务对象及家属情绪。
阶段五:(2016.1.14-2016.3.20)
1、协助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房屋重建、救灾群众就业等社区重建工作,恢复社区功能。
2、梳理、整理救援数据,总结灾害社工服务经验,对救援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社工服务总结报告。
3、开展灾害社工服务阶段性总结以及经验推广交流。
五、工作保障
(一)信息沟通保障
市民政局社工处协调光明新区社建局,建立统一的信息沟通,保障社工服务信息有效及时传递,保障救援工作顺畅开展。(段志明、肖敏智)
(二)专业保障
邀请省内救灾专家,组建应急专家顾问团队,为应急救援社工志愿者队伍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调动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力量,配合社工开展服务,开展灾害社会工作“双工联动”。(赖茂华)
(三)应急队伍保障
召集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员,抽调各社工机构有灾害服务经验的社工,组建一支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心理素质过硬的应急队伍。全市各社工服务机构应全力配合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为抽调社工提供便利条件。(彭程)
(四)经费与后勤保障
工作经费由市民政局、光明新区管委以及向社会募集等形式解决。社工处统筹协调光明新区社建局,为社工服务队伍提供必需的交通、住宿、餐饮条件,保障灾害社工服务的顺利开展。(段志明、赖茂华)
六、工作纪律
(一)坚持正确价值观及专业操守
灾害社工服务队必须坚持在党政部门领导下,开展专业服务。遵循工作纪律(详见附件5)保持社工价值观及中立态度等职业操守,引导受灾群众宣泄紧张、焦虑情绪,以积极心态和正确方式解决问题。在问题协调和沟通过程中,应以官方发布政策为准,不轻易给承诺、下判断,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如遇紧急事件,应及时向行动协调组汇报。
(二)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统一信息发布
灾害社工服务队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马甲、佩戴工作证件。救援行动和救援信息发布由协调组长审核,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服务现场信息。如遇媒体采访要求,应向行动宣秘组报备并获许可后方可接受采访。
(三)积极总结灾害社工服务工作经验。认真总结灾害社工服务方法,探索社工服务新模式,实现深圳社工服务社会化、个性化、多样化,树立社工参与灾害救助的深圳样本。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5/1224/248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