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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工服务政策研讨会举办

原题: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工服务政策研讨会在成都举办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精神要求,研究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的作用,12月8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了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研讨会。受吕晓莉司长委托,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黄胜伟出席会议并总结讲话;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罗平恩出席会议并致辞。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加快推进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思路方向和政策举措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普遍认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农村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他们不仅存在物质方面的需求,而且存在着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心灵慰籍等方面服务需求,存在着家庭支持缺位、安全保障不足、情感关爱贫乏等问题,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短板,是扶贫攻坚的重点群体。加快推进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推动解决现代化发展带来的社会矛盾与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增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对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优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果;对落实党和政府惠农政策、传递社会关爱,增进农村留守人员社会福祉,实现“人的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与会代表还对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构建、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胜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发展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是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是落实脱贫攻坚工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这项工作,明确发展思路,需要处理好六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明确专业社会工作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的功能作用,在研究制定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政策中做好与相关政策的有机衔接。二是要处理好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与农村专业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以留守人员为重点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社会工作。三是要处理好统筹推进与分类指导之间的关系,坚持社区为本、家庭为本的服务原则,统筹开展预防性、补救性和发展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综合考虑,系统解决他们的关爱服务缺失问题;同时结合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条件、人口状况及变动趋势、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做好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设计和规划。四是要处理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既要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社会工作,为留守人员提供好专业服务,又要加快发展城市社会工作,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关爱服务,为举家落户城市的农民工家庭提供社会融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等方面服务。五是要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之间的关系,立足农村现有社工服务资源,以困境留守人员为重点,从留守人员最急迫、最现实的服务需求出发,探索发展农村专业社会工作,同时着眼未来,做好相关顶层制度设计和长远发展规划。六是要处理好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之间的关系,争取把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依法履行好宏观指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职责;发挥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功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支持参与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黄胜伟指出,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民政部组织实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工服务示范项目均将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当前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正在牵头研究起草加快推进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争取联合有关部门和组织尽快出台实施,为各地探索开展农村留守人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政策指引。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全国老龄办权益保护部、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黑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民政厅(局)及五省(市)部分市县民政局的社会工作相关负责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者以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得到了李嘉诚基金会项目的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nc/2015/1214/247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