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行业发展行业动态 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通知

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工委、社会办:

为进一步弘扬社工精神、传播社工理念、树立社工典型,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委联合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举办2015年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的主题为“最美社工,精彩人生”。活动突出体现广大社会工作者“植根社会,助人自助”的价值追求,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

二、评选范围

1.在北京地区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2.在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系统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服务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

三、评选标准

1、坚持社会工作职业价值理念,具备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2、热心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志愿者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评选对象须来自基层或具备3年以上的基层一线工作经历,有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的工作事迹,昂扬向上、敬业进取的精神面貌。

5、具有专业社工技能和素质,对于拥有初、中级社工师职业资格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证书的人选优先推荐。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最美社工”10名,“优秀社工”40名

2.组织奖项:“优秀组织奖”、“优秀宣传片奖”若干

五、评选程序

1.申报:组委会征集申报材料,申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初审: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候选对象。

3.展示:组委会实地走访采编候选对象事迹,并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为候选对象做集中展示。

4.网上票选:网上公示入围候选对象并公开票选。

5.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组织专家终审。

6.公布结果、表彰:确定并公布“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获奖者名单,举办最美社工表彰大会。

六、申报材料

1.《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推荐表》(推荐表中个人事迹400字左右);

2.个人事迹详细材料(2000字左右);

3.个人标准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张(电子版);

4.工作事迹说明图片(3—5张)或视频(电子版,请将视频文件大小严格限制在1G以内)。

七、工作要求

1.各区县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坚持标准,深入挖掘,使真正优秀的社工脱颖而出。每个城区至少组织推荐报送10名优秀社工,每个郊区(县)至少报送5名。

2.做好组织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工作。通过组织推荐的人选,推荐材料由区县社会工委汇总后报送至市委社会工委。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duiwuchu@bjshjs.gov.cn,纸质版报送至市委社会工委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1512室,联系人:刘霖、左欣,电话:63087686、63087687)。

3.做好“寻找最美社工”宣传片报送工作。宣传片要以本次寻找过程为主线,重点反映社工个人或集体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社工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形式不限。各区县至少报送1部宣传片,时长为10分钟左右,刻录至DVD光盘后与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4.做好评选后续工作。各区县要积极动员组织做好网络投票等后续工作。具体评选公告及公示、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公益时报网(http://www.gongyishibao.com)进行查询。

5.通过个人自荐申报的,推荐材料请自行送至评选组委会。(地址: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公益时报》社后楼203,电话:65004322,传真:65930557)

6.最美社工表彰大会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附:最美社工 精彩人生 第四届“寻找首都最美社工”活动推荐表.doc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1030/242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