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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工司:以政策支持社工机构品牌建设
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也付出了巨大努力。早在2009 年,民政部就下发了《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2 0 1 4年4 月,民政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品牌建设是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重要抓手。政府部门能对社工机构品牌建设给予怎样的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带着这个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社工一处处长贾维周。
记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社工机构开展品牌建设的意义有哪些?
贾维周:品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社工机构而言,树立品牌具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品牌项目具有高影响力,它能使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得到更广泛的彰显,使社会工作事业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让老百姓觉得有困难找社工机构能够得到有效的回应。第二,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角度来讲,社工有了品牌,能够更好地保障和体现购买服务的成效。第三,我国各地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还很不均衡,社工机构品牌的涌现,有利于更好地宣传社工事业,并进一步推动各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社会工作。
记者:民政部门在当前政策框架下能对社工机构的品牌建设给予什么样的支持?
贾维周:我认为,立足于自身职能,民政部门可从两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方面,民政部门要有意识地努力打造和扶持一些品牌;另一方面是引导民办社工机构往品牌化的方向去经营。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一些品牌化的建设,这能够对社工机构品牌建设形成有效的引导,形成示范效应。
记者:民政部已经制定的各项政策中,对社工机构品牌建设提出过怎样的倡导和要求?
贾维周:从政策的角度讲,2009年10 月民政部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鼓励民办社工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创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具有服务品牌、专业实力强、内部治理规范的民办社工机构。鼓励和发动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加强与民办社工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对成效显著的民办社工机构,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调动民办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4 年3 月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群众需求和自身优势特点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社会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整个社工事业推进的过程中,民办社工机构要找到自身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同时要找到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品牌的发展。这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民政部执行的重大项目,包括现在实施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购买项目, 以及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的“大爱之行”项目都是定向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项目。这些项目资金不是说对机构定向,而是在着力引导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导向,并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示范作用,引导社工机构往品牌化方向发展。
记者: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对品牌也有影响。像医生、律师等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已得到充分认可,但目前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的提升来促进社工行业品牌的提升?
贾维周:要打造一个社工服务品牌或一个社工机构品牌,社工必然是一个主导因素,如果社工的发展空间问题解决了,他们必将在社会工作行业品牌建设和社工机构品牌建设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所以,社工和社工机构是共生发展的。社会工作者这个职业从目前来说人员数量比较少,人员的结构(包括整体素质)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人才的再生产和物质的再生产不一样,这需要更长的周期。
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国家政策层面,民政部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人事部)、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这两个文件都提出要解决体制内尤其是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的职称待遇问题。从目前对很多事业单位(尤其是民政事业单位)的督查结果看,很多社会工作者的职位和职称待遇都得到了解决。另外,在社区层面,许多地方明确了一些岗位属于社会工作岗位,有意识地划清了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界限,以及专业社会工作和非专业社会工作的界限。我们还希望通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让民办社工机构逐步地做大做强,形成人员的梯型结构,打通上升渠道。如果社会工作者的职称问题得到解决,专业岗位得以明确,职业晋升通道得以打通,那么社工的职业地位和职业声望自然就会上升。
在传统社会服务向现代社会服务转型的过程中,还要有意识地引导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公益慈善机构去使用社会工作者。要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部门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有意识地引导。广东省出台文件规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拥有足够数量持证社工的机构优先,运营过程中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专业人员,而专业人员里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持证社工;香港地区的人常说“我们这里不存在没有社工的社会服务机构”,而内地还大量存在没有社工的社会服务机构。从这个角度看,社工机构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记者:针对社工机构的特点、社工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以及社工行业人员构成的特点,如果要围绕社工机构品牌建设主题对社工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话,应该有哪些侧重点?
贾维周:品牌建设首先要着眼于能力建设,因为能力是内生的,品牌是外在评价的结果。民政部每年都要举行一到两期示范性民办社工机构的培训班,主要是培训社工机构的负责人,培训的重点主要包括机构运营管理、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服务督导评估等等。针对我国民办社工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当前应吸收借鉴一些先发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同时加强国内民办社工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让这些机构之间取长补短。在局部地区他们可能有竞争,但在全国范围来讲,他们可以建立起知识建构和分享的网络,抱团取暖,甚至形成跨地域、跨项目、跨人群的合作,这样能够对品牌建设形成较大的影响。
另外,很多民办社工机构还处在谋生存的阶段,让它做品牌不现实。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品牌一方面要通过竞争形成,另一方面也需要培养。政府部门促成良好大环境的形成,才能让社工机构有序竞争。
记者:除了政府之外,社工领域的社团,如各地的社会工作促进会、社会工作协会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推动社工机构品牌化建设?
贾维周:社会工作协会和社会工作促进会之类的组织比较多元,一类是专业人士的共同体,如社会工作者协会,一类是行业组织,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促进会,还有一类是两种属性兼有的协会。在社工机构品牌建设方面,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引领和咨询指导的作用,成为品牌社工机构的摇篮。社工协会可以通过办一些培训班和督导项目,以及合作交流项目,来整体提升当地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综合能力。此外,社工协会等组织还可以去评估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成效,把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进行推广,使机构和项目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salon.swchina.org/talk/2015/1019/240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