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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管理办法》

原题:重庆市出台《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与宣传、公安、外侨办、社科联联合印发《重庆市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对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作出管理规范。

《办法》指出,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以促进社会组织所在领域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为目的,本着任务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在举办活动前10个工作日前,按规定报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还应报同级社科联审核同意,并报同级宣传部门备案。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活动管理、经费筹集和监督检查事项。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全部收支纳入本单位法定账户核算,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所发生的经费往来,纳入社会组织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办法》要求,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业务指导,管理登记机关将活动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和实施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监管。(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5/0817/23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