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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助社矫人员适应并顺利度过矫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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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助社矫人员适应并顺利度过矫正期

 

一、基本资料

姓名:A女士 性别:女 年龄:30+ 学历:大专 职业:财务 

二、接案原因及途径

越秀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中心作为新项目试点,A女士于2014年被司法局筛选并转介至中心完成两个8小时。中心从司法局发送的资料和电访咨询了解中基本情况。在中心学习一个月后,对社矫服务感到不适应并产生焦躁情绪,觉得跟自己在原司法所的法制教育和社区服务差距大很多,觉得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想要调走。

三、个案背景资料

信息要点

详细内容

引发/重要的事件

A女士在社矫中心参加的活动为两个8小时。中心社工严格执行社区矫正要求的法制教育和社区活动规定,务求规范,有效发挥社矫功能。A女士通过人际圈了解后,觉得不公平,说是:法制教育,有些人只是每个月过去所属司法所报到一次,签个名坐一下就可以了;社区服务,有公益活动就参加,没服务就两三个月才参加一次,要求社矫中心同步这种要求。中心按既定要求严格执行,于是A女士要求调离本中心,说服务影响正常生活与工作。

处理及有效性

在没有得到协调出结果之前,A女士仍然准时参加,按要求完成每个月的活动。但活动中表现得情绪较大。

行为表现

每次活动结束后,会质疑活动安排的学时,如时间计算,她认为参加半天可以计算为全天,不必太较真等。

人际关系

A女士性格直爽,和周围社矫人员关系很好,并且经常联系。

情绪状况

表现得很不耐烦,活动期间一有空就跟社工争辩,参与活动时也是踩点到,不愿意多做停留或与社工交流。

精神病记录

健康状况

良好

经济状况

有固定收入

暴力、虐待史

支持网络

A女士家有一八十岁老人和三岁孩子

接案社工评价

A女士很遵守中心秩序。在强制性监管和人性化服务中,社工尊重和接纳A女士的决定,继续提供改善自我认识的服务,同时加强矫正对象所处社会环境方面的工作。

四、问题分析

根据上述背景资料,社工从“社会—心理视角”分析A女士的问题和需要。

A女士的优点:有约束力,守时,人际脉络广,有领袖气质,很了解广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开展情况,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A女士的问题:无固定公益劳动,无规范的法制教育,容易受外界环境负面因素影响,对侥幸成功的社矫人员感到心理不平衡,对社区矫正认识不到位,心情激动,想逃避落实两个8小时

五、协议个案目标与服务计划

(一)总目标:帮助其适应并顺利度过矫正期,体会社区矫正的作用

(二)短期目标

1、进行心理疏导,舒缓不满情绪,避免影响个人矫正计划的安排。

2、协调各公益部门,整合服务,提供社矫所需的充足服务,感受服务。

3、了解并反馈社矫人员转回所属司法所的方法。

(三)服务计划

1、从A女士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转回所属司法所入手,与其建立专业关系。疏导个人情绪,跟进A女士的思想动态情况,了解过往社区矫正经历。

2、有针对性地设计法制教育课程,增强A女士的学习投入,并协助其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3、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增加A女士的社会参与度,增强社会责任感。

4、向相关司法部门了解转回所属司法所的方法,与司法部门汇报A女士的请求。

六、服务记录

会谈日期

主要讨论事项

介入重点

1月15日

案主情绪暴躁的原因,对目前状况的看法,和需要从社工处得到什么帮助,并初步达成口头协议

收集案主的基本个人资料,从案主的生活状况、面临的困难和个人的意愿,了解案主需求。通过接纳、尊重和支持等个案技巧,建立专业关系。

3月13日

法律系教授的《邻里关系》生动讲座,引起了案主强烈反响,询问案主对法制教育的体会。

帮助案主改变了信念:强行、善意帮助邻居,未必是一件好事。案主表示自己做错了,需要回去跟邻居道歉,协商解决这件事。同时对法制教育的学习内容表示肯定。

3月21日

参加完社区服务长者探访,主动找社工谈话,表达感受。

心理和认识发生了变化:经过接地气的社区公益探访,案主社会责任感增强了,并且还向社工提出,想除了找困难老人聊天外,能够允许自己提供一些物质,帮助有需要的长者,希望往后多一些这类活动。

4月16日

告知无法转回所属司法所,并做好心理辅导

解释完国家规范和落实两个8小时,将会有更多社矫人员下放至民间公益组织管理后,告知无法转回原司法所。经过在本中心的活动和学习回顾,案主已经能够很好适应这里的社矫管理,并对以前的态度道歉。

七、成效评估

案主的改变状况

案主参加社矫中心的法制教育和社区服务后有了思想、认知改善,但社矫任务时间对就业和生活的影响仍然存在。

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

案主已经适应社矫中心的管理,态度和善,不存在不满情绪;法制教育和社区活动的安排亦进一步多元化,贴近民生,极易被案主接受和产生内心共鸣。

服务介入工作的投入

除了负责本个案的社工,工作中总共动用两名社工和一名资深退休老教授;三名分工为:一名负责个案跟进,一名负责法制教育内容设计,一名负责社区服务的筛选和发布;而资深教授则在法制教育开展中,倾向性间接介入个案。

八、阶段性成果

通过了个案辅导工作,成功疏导案主的烦躁情绪,而案主也已经接纳了社工,并积极配合社矫中心的管理安排。在资深法律教授的学习教育下,邻里关系出现了改善;在长者探访活动的社工引导下,增强了案主的社会责任感,热衷于参加探访。


作者:李智洪   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越秀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中心)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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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case/2015/0814/233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