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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生命”来做社工

2014年的一天,晚上8点半,我接到了我督导的A社工的求助电话。她很急,“唐督导,我应该怎么办”?这句话被她重复了数次。经过简单交谈,我了解了大致情况:当天下午,A社工接待了一位求助者张先生。张先生65岁,因为与妻子发生了矛盾,离家出走,并主动向社工求助。在社工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张先生情绪得到一些缓和,并于当晚入住附近的一家宾馆。A社工在下班后,回想起前面交谈过程中张先生表现出来的身体上的不适,十分担心。几经犹豫,她最终选择去宾馆陪张先生聊天。

就在聊天过程中,张先生再度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A社工十分担心,无奈之下,才给我打电话求助。最终事情得到了解决,没有人受到伤害,整个过程看似有惊无险。事后,我向A社工提出了几个问题: 在宾馆,非工作时间单独与求助者见面,一旦求助者身体出现问题,或者社工遇到危险,谁来负责?

如果遇到一定要探访求助者的情况,社工是否应该找人陪同?如果是,应该找谁陪同?

在安全问题上,你如何可以做得更好?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要表达的是:社工是一个专业助人的工作。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除了“助人”之外,“专业”是社工区别于义工、社区工作人员等其他工种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专业”二字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那就是,除了技巧、价值观之外,我们还有一套伦理守则要去遵守。而“保护生命原则”,恰恰是被放在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第一位的。生命,不仅仅包括服务对象的生命,社工的生命也是同样被伦理守则保护着的。我们一直在强调服务对象利益第一位的原则,但是,我认为,涉及安全问题时,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安全同样重要。 通过这个事件,我对我的工作作了反思。同时,我在我所工作的志远社工机构中抽取了10名社工做了电话访谈,访谈的主题是: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对日常工作的影响力。而访谈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伦理守则,对于很多新入职的社工而言,更多地停留在书面的文字上,而非引导和规范自己工作的准则,更不用说使用它去保护自我和提升专业技巧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机构将以价值观与伦理守则为主题的培训写入了2015年度的培训计划中,并在2015年4月如期举行,且初见成效。

曾经,我的香港督导何姑娘告诉我:她所在的机构,为每名在职社工提供一部工作手机,而这部手机,在社工下班之后,是处于关机状态的。对此,何姑娘给我的解释是:社工首先是一个职业,作为一个职业人,是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在工作时间之内,始终把案主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这是社会工作的灵魂所在。其次,社工更是一个普通人,而普通人是需要有自己的私生活和个人空间的。上班时帮助他人,下班时活出自己。这两者之间明显的界限,正是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有力屏障之一。

回到案例中,我感动于A社工助人的热情:使用自己的非工作时间来帮助他人,这种想要帮助他人的热情在其他行业恐怕非常罕见。同时,我更加希望A社工可以在“框定的范围内善用这份热情”,在专业化的道路上且行且坚。而作为一名督导,相比较传授专业技巧、社工情绪支持等功能,对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守则的宣导则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我们需要借此来保护我们的社工,帮助我们的服务对象,纯洁我们的行业。古人曰“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可以让我们专业助人的广厦根基永固,可以让社会工作的事业薪火永传。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15/0723/230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