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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5年内建200个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机构
原标题:云南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管理 5年内建20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云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大理市召开。
7月22日,云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大理州大理市召开。本次会议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加强平安法治云南建设的总体部署,总结交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效,安排部署下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
会上,云南省民政厅、大理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昆明市西山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大理州祥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作交流发言。云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作工作报告。云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副组长朱家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认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和生力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支撑,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云南建设的现实要求。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服务管理队伍持续壮大,青少年服务管理平台更加丰富,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仍存在整体工作合力不强、经费保障不到位、法治教育效果不佳、缺乏专业服务力量、在满足个案需求方面力量不足等问题。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扎实推进源头预防,加强思想道德及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与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等资源有效对接,在城乡社区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为青少年困难帮扶、就业辅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等方面提供服务。通过3至5年的努力,我省培育不少于200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初步建立65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做好临界预防,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工作部署与监管,及时总结经验及不足,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列入各地党政发展规划,加大活动场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
云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各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综治办主任、团委书记和团委权益部负责同志约90余人参加会议。
7月22日上午,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大理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防艾教育基地、大理州卫生学校。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build/2015/0723/230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