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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高流失率的背后:其实不想走 其实我想留
龙岗作为深圳社工试点先行区,同样面临着社工高流失率的尴尬。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周华健的一曲《其实不想走》,唱出了龙岗社工陈燕的复杂心声。
其实,不仅陈燕面临着职业的抉择,和陈燕一样,深圳不少社工都因为行业待遇偏低、发展空间受限、社会认同度不高等而离开或正准备离开社工岗位。有关数据显示,深圳社工的流失率近年来逐年上升。2014年最甚,超过了20%的警戒线,达到22.2%。
被誉为社工界“黄埔军校”的深圳,其社工群体为何会有这么高的流失率?这个半公益性半市场化的特殊行业究竟遇到了什么瓶颈?有关部门该如何做好科学优化、指引工作?为找寻答案,南方日报记者近日做了一番调查。
社工群体的高流失率
大学刚毕业不久的粤西妹子陈燕,是布吉一家社区服务中心社工。由于工资低、实际工作与大学所学社工专业有差距,陈燕心生离职念头。
从事社工工作,阿燕的工龄不到两年。3000元出头的月收入,让她感受到在深圳生存的艰难。“租房800元,伙食1500元,一个月下来基本上没钱存。”陈燕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老家的一名亲戚让她回家工作,月薪也有3000多元。“在老家3000元月薪,可以生活得好一些,也可以照顾到父母。但我毕竟刚毕业不久,想在外面闯闯,不想这么早就回家发展。”比较来比较去,留在深圳或是回家发展,陈燕心里非常矛盾。
陈燕的现状代表了不少年轻社工的心声。记者采访获悉,龙岗区的社工数量约有1000人,其中七八成是工作经验只有一两年的年轻社工。由于工资待遇、晋升受限、职业选择等原因,这个群体的流失率很高。
龙岗一线社工雷殿生称,他所在的龙祥社工机构有200多人,其中女性占多数,约占70%。“工资不高,很多男的都不愿干这行。”雷殿生告诉记者,像他这样在社工岗位工作四年以上的很少,整个机构也不到10%。很多同事工作一两年就离职了,有的去周边的东莞、广州,有的则改行干别的。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发布的《深圳市社工行业年度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深圳市平均在岗的社工为3535人,离职1622人。在离职社工中,流动到其他社工机构、政府单位社工领域,或者在社工领域进行深造的有837人,余下的785人选择了告别这个行业,创造了历史纪录。
“刚入职的社工,既要参加社工机构的培训,又要参加用人单位的培训。一个月培训十来天,基本上干不了什么活。”一名熟悉社工行业的平湖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来刚参加工作的社工就没什么服务经验,加上初期这么多的学习培训,头一年基本上很难有高质量的社工服务。然而,等学得差不多了,工作能上手了,一些年轻社工却因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频频跳槽。有的回老家考公务员,有的去了行业待遇更好的东莞。
“公司也想留住社工人才,尤其是工作入行时间较长的核心成员。”致诚社工机构副总干事黎志芬表示,社工的高流失率跟社工行业大环境有关,每年这么多同事离职,她也感到惋惜。
表象背后的行业躁动
观察社工行业高流失率的背后,得从深圳8年前试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说起。
2007年7月,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确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的通知》,深圳的南山、盐田和龙岗被确定为试点区。同年,深圳市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深圳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等7个试行方案。这8个文件,就是以后被社工界频频提起的“1+7”文件。文件奠定了深圳社工行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后来国内社工行业发展的文件,大多是以此为蓝本制定的。此后,不管是从政策环境,还是社工数量、社工专业化程度,深圳成为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国内其他城市的许多社工,要么在深圳受训,要么从深圳引进,深圳也因此被称为全国社工的“黄埔军校”。
然而,被誉为社工界“黄埔军校”的深圳,近年来却遭遇了高流失率的尴尬。“龙岗区虽然有一些对社工的扶持,但总体规划做得不太到位,社工人才流失确实是一个问题。现在全国社工大发展,广州、佛山、东莞都在挖掘社工人才,他们的生活成本比较低,福利待遇比我们高,佛山的社工年薪10万元,东莞也超过我们(社工购买服务标准为7.6万元/人)了,社工年薪有9万元,很多好的社工都跑到佛山、东莞去了,我们压力很大。”在今年6月龙岗区政协举行的“基层治理”议政会上,龙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大倒苦水。
数据显示,深圳社工流失率逐年上升。2008年至2014年,深圳社工流失率分别是8.2%、9.8%、13.4%、17.6%、18.1%、19.8%、22.2%。在社工领域,警戒线为20%,也就是说,深圳的社工流失已经亮起了红灯。
周边地区社工待遇比深圳高,是深圳社工流走的一大原因。“我们有的同事,有的去了东莞,有的去了佛山。”龙岗社工雷殿生表示,“即便拿同样的工资,在东莞的生活压力比在深圳小多了。尤其是对于男孩子来说,面临的生活压力要比女孩子大很多。”根据深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易松国的统计,东莞的社工年工资在2011年就涨到了7万多元,顺德则高达10万元以上,而且生活成本更低。
“周边地区拼命从深圳挖走熟手,并且提供了优厚的晋升条件,有些成熟的一线社工,到了那边之后很快成为副总干事或者总干事,这对社工的职业生涯非常有吸引力。”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如今全国都在推广社工,很多地方都颁布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如苏州、东莞、佛山等地,社工人才有了更多的选择,深圳的吸引力被进一步摊薄。
上升通道受限及职业前景不明朗,是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的最重要原因。“班上60多名同学,现在做社工行业的不到10人。”广州某大学社工专业毕业的张灿表示,做社工不仅工资低,发展空间也有限,社工在一线工作个两三年,可以晋升督导助理,随后可以考初级督导,但再往上爬就很难了,副总干事、总干事很难挤上去。
缺乏社会认同感和行业归属感,也是年轻社工离职的一大原因。龙岗区民政局社工科负责人表示,起初,很多朋友都对社工行业不熟悉,有的甚至认为社工就是穿“红马甲”的志愿者,觉得社工是纯公益性的行业。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长期从事一线工作的社工,要么在遗憾中告别这个行业,要么被聘到东莞、佛山、广州等地做项目主管,甚至副总干事、总干事。“根据我们的经验,入职一年和三年这两个时间点,是社工决定去留的关键点。”深圳市社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年离开的就是打算临时找个工作,第三年离开的就要考虑发展前景问题了。”
行业发展方向需政府指引
问题已经出现,如何引导社工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成为考验深圳智慧的一大课题。
其实,深圳市已经正视社工行业高流失率问题,并试图努力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为了扭转社工长期低工资的局面,深圳市近年来通过调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标准来提高一线社工待遇。龙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标准,最近几年已经提了四次,以前每年只有6万,后来涨到6.6万元、7.5万元、7.6万元。“听说目前市里正在酝酿每年9.3万元的购买标准,这对于社工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什么样的服务水准决定了什么样的工薪收入。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张卓华表示,社工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深圳也只有八年的发展历程,社工服务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初级的社工服务决定了初级的工薪收入。为推动社工行业走向专业化、职业化,最近两年,深圳市社工协会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的文件,希望改变目前社工分阶不够明显、薪资发放方式不科学的局面。目前,这份文件还在优化当中。“等这个文件出来后,将有效解决社工工资收入低的问题,并打通社工行业的发展通道。”
作为社工文明的摇篮地、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深圳社工试点先行区的龙岗区,也针对社工行业作出实践探索。早在2010年,该区便出台《龙岗区百名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培养选拔实施办法》,欲通过培育社会工作“领军人物”方式,推动社工行业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我们之前选出了19人,后来走了一些,只剩下13人。”对于社会工作领军人物的培养选拔,龙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工作以后将继续抓下去。另外,龙岗区注重挖掘社区本土户籍人员充实到社工队伍中去,即免费安排社会工作培训、对社区人员考到社工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等。为提高社工待遇,龙岗区正在结合光明新区等相关经验,制定社工人才扶持办法,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意见。
在强化社工的社会地位方面,深圳市也正在探索实践。“去年开始,有18名社会工作者享受到了人才住房(公租房)福利,今年这个数字提升为48名。”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张卓华表示,目前,深圳市已经把社工纳入人才战略。另外,对于社工行业发展,张卓华的一个观点,为社工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社工机构属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不能总盯着政府的钱,而应结合市场需求打造自己的品牌。”在张卓华看来,社会组织在接受政府“输血”的同时,还应主动自我“造血”。除了提供基础性的社会服务外,还可以针对特殊的、高端的社会需求提供高品质社会服务,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社会组织的生存问题,还可以培育一大批高级社工人才和高端的社会服务品牌。
链接
龙岗区社工“领军人物”培养和选拔
选拔方法:
培养对象从全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民间社工组织以及社区从事社会工作人员中选拔。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对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具有社会工作或社会学专业本科(含在职)以上学历,或在社会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包括在省级以上社会工作报刊公开发表学术成果,被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负责的社会工作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等);通过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在社会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培养方法:
区民政局每年邀请国内外的社会工作专家和资深高级人才到我区授课,并指导实际工作;区民政局分期派遣培养对象到先进地区培养,并参与具体的社会工作;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学术会议;组织培养对象定期接受已获国家认可的高级社会工作人才的工作指导和培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向培养对象倾斜;培养对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政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培养对象培养期内获得在职社会工作或社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对其参加资格考试的报名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予以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0722/230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