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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能做什么 社工不能做什么
社工能做什么
采访:玛嘉烈医院儿童及青少年科顾问医生 周振邦医生
整理:何心怡(香港基督教服务处)
引自:香港基督教服务处网站
社工是专业的助人者,但随着社会的急速发展以及普罗大众对社工的期望日渐提高,社会上开始有人对社工的效用有所质疑。一直与本处社工韩小云合作帮助有滥药问题的怀孕妇女和新生婴儿妈妈的周振邦医生,便经常有机会与社工合作,因此,他对社工如何协助有需要的人士,特别是弱势社群和处于社会边缘的妇女,有另一番深刻的体会。
周医生认为疾病不但与身体的状况、遗传因子有关,亦与家庭、社会环境和生活态度有密切的关系。医生做的是治疗性的工作,但社工就可以在小区、个人精神/情绪层面,协助疾病预防的工作,甚至把握时机,在案主最需要帮助或有最大动机去改变的时候,帮助他突破问题,及渡过艰难时期。
常有机会与社工合作的周医生,遇过不少处于社会边缘的妇女,亦看过不少无辜的孩子因为母亲的滥药问题,疏于照顾,令孩子在一个不健全的环境成长,甚至因母亲不稳定的情绪及行为,令这些孩子亦容易产生行为问题。也有婴孩因为母亲混乱的关系及不稳定的状况,得不到适当的保护,令婴孩受侵犯的事,被社工发现,而最后需要把婴孩交给年事已高的婆婆抚养。
这些令人为孩子而感到心酸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更需紧密合作,帮助这些处于边缘的妇女或社群,防止悲剧一再发生。就以这些有滥药问题的孕妇来说,由于受到药物的影响,这些孕妇所生的婴孩能健全及顺利出生的比率都相对较一般的妇女为低,所以产前准备对这些妇女非常重要,社工要带他们看医生和助产士,并帮助她们与自己的胎儿建立关系,为胎儿的出生作好准备。
社工也要做不少预防性的工作,因为有不少滥药女性因经期不准、没有钱买测孕棒,甚至缺乏避孕的意识,连自己怀了孕也不知道,需要社工转介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甚至堕胎。社工更要教这些妇女避孕,以免遗害下一代。
在面对案主的不安、担忧及疑惑,例如胎儿是否安全,难免让孕妇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般飘忽不定,就算孩子能幸运地存活下来,但亦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无法健全成长,社工需不时为案主提供情绪上的支持,稳定案主的情绪,并让她接受孩子的缺憾。为了让孩子在较健全的环境成长,社工也会在产后为其家庭提供支持,并且教导他们如何抚养孩子,甚至安排过来人与他们分享经验,和为孩子到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接受训练做好准备。
社工更会善于利用时机,当婴孩逐渐长大,以孩子的发展为理由,劝有滥药问题的妈妈戒药。一般而言,能成功戒药的妇女只有7%,但透过孩子的影响,母亲戒药的成效可以达14.5%。
在与社工合作的过程中,周医生更加体会到,一个有弹性的制度和团队间紧密的沟通对及时帮助有需要的人士非常重要。有时医生往往会因制度的限制,例如社署保护案主私隐的守则,令其无法充份与社工配合来帮助案主与孩子。但是社工就能配合医生,如果只有医生去做治疗的工作,但没有其他的专业团队的支持和互相配合,病人的复康和预防便很难做得好,因此,社工的专业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
或许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社工是什么,但周医生认为社工正是促进人健康生活发展的一个倡导者,他帮助一些原本在不健康的生活里的人接受自己、跳出自己、甚至从帮助其他人,重新建立自己的自尊及满足感。
长远来说,无论是解决社会的问题还是预防人类的疾病,健康生活的定义应该是更好的,建立互助的小区,不要把处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社群标签化或集中在一起,而是能让他们的人际网络,亦随着分散在不同的小区而扩大,加上有教育程度较高的邻舍,这才能避免让这些边缘的弱势社群因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再次堕入恶性循环之中。
社工不能作什么
香港浸信会神学院教牧辅导硕士课程义务实习统筹
朱亮基牧师
引自:香港基督教服务处网站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research/2015/0625/225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