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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呼唤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原题:让志愿服务更规范

2015年,中国将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和《全国志愿服务嘉许管理办法》,这一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法规,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在中国志愿服务领域,截至2014年年底,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已制定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有20个,占64%。

然而,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界定、对志愿者权益的保障、对志愿者的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志愿服务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各地的立法差异较大,执法水平悬殊。这也是建立全国性志愿服务法规的迫切所在。

相比之下,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相对成熟规范,它们的一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美国:志愿服务可兑换学分工时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青帝发自芝加哥 在美国,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当志愿者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19世纪后美国经历了内战、工业革命等重大社会变化,同时铁路交通、大众媒体的发展让更多人意识到了他人的贫穷和苦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女性为美国内战提供了志愿服务。最早的志愿组织当属“基督教青年会”和救世军等。1881年“战地天使”克拉拉巴顿成立的红十字会,在组织志愿者救灾方面成为先驱。因此人们看到了有组织的志愿者行动对社会有很大益处。

这些年来,欧美各国有组织的教会日渐式微,但是这种关怀社区、不求回报的志愿者文化存留下来,并且被美国各种非政府机构发扬光大。经过多年发展,美国的志愿者组织普遍高效有序。根据美国国家和社区服务会社的统计,2012年大约6500万美国人当过志愿者,占美国成人人口的26.5%,共投入了79亿小时的志愿时间。可见,做志愿者是美国人生活中平常的一部分。这个数字还不包括中小学生,实际上绝大多数年轻人都利用做志愿者来积累社会经验。大学申请中,志愿者经历也成了学生们简历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美国各级学校里都有“通过服务社区进行学习”的教程。学生通过做志愿者换取学分,同时接触社会的方方面面,走出“温室”,不读死书。当然如果孩子年纪太小或者家长担心,博物馆、动物园、动物救助机构等都有相对安全简单的志愿者项目,从领人参观到清理动物粪便,形式多样。成年人相对选择的面更大些,可以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感兴趣的志愿活动,比如教移民孩子英语、和穷困孩子进行一帮一的辅导活动,甚至做法律医疗方面的参谋。如芝加哥有“大哥哥”组织,给志愿者和需要帮助的孩子牵线搭桥,这些大哥哥不一定要带着孩子学习,也可以一起打球运动,目的是给孩子一个正面的榜样。显然,这种志愿活动是长期性的,志愿者和救助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有为国际人士提供短期居所的志愿者,为陌生人敞开了大门。

当天灾来临时,美国人更是踊跃做志愿者。如2012年桑迪飓风吹袭美国东岸时,原本“占领”华尔街的抗议者转为组织成了“占领桑迪”的志愿者,利用占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平台,提供了从物资到临时居所的各种救助。笔者任教大学的一群学生就连续三年自发组织筹集资金到新奥尔良做灾后重建工作,当地有多个大型志愿者组织帮助找项目、安排住宿、和当地人接头等,有条不紊。

走出国门的志愿者可以加入美国政府旗下的“和平队”,和平队由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发起建立,服务期两年。从1961年到2015年,共约有22万美国人加入了和平队,录取率只有15%左右,加入条件相当严格。他们到发展中国家去不仅仅是提供一时的帮助,更多的是传播美国文化、增强与美国的友好关系和提高本地人的教育水平,帮助他们达到自给自足。

美国政府认为志愿者活动可协助政府工作,所以会从制度上鼓励志愿者。一些非政府组织给予志愿者免税单,让志愿者按照他们工作的小时数换算成捐助的金额,报税时可以减税。另外,美国一些职业认证机构要求申请人需要有工作经验,可是没有证书又不可以参加相应工作何来经验,当志愿者就成了解决这个“鸡与蛋”问题的办法:如法院的同声翻译需要考证,考试以前可以当志愿者积累工时,为那些无力承担法律费用的人士提供翻译服务。

 

  新加坡:志愿服务精神从学生抓起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李叶明发自新加坡 据新加坡全国志愿服务与慈善中心三年前的一项调查显示,新加坡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2012年创下历史新高,有32.3%的国民参与志愿服务,当年全国志愿服务总时数达9100万个小时,相当于人均72小时。

新加坡政府向来鼓励民众从事志愿服务。在建国之初,执政不久的人民行动党就着力于引导民众参与社区内志愿服务,并且成立专门机构——人民协会,负责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设。人民协会的主席历来由总理亲自担任,可见对社区组织的重视。

人民协会有雇员一千多人,却拥有高达数万名不受薪的高素质稳定志愿者。新加坡在每个选区都设有民众俱乐部。这种服务于当地居民的俱乐部,通常只有几名或十几名属于人民协会的专职人员,却每年为居民举办大量活动,同时负责关爱区内有需要的人士。

民众俱乐部由基层领袖(志愿服务者)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下属多个二级委员会,如妇女委员会、青年委员会、乐龄委员会等。政府对于参与社区服务的基层领袖,会给予多种奖励。例如,每年新加坡国庆日,都会向长期服务的基层领袖颁发不同级别的公共服务勋章;还可享有社区内免费停车的优待;子女在小学入学时,可享有优先报名权。这些都是吸引和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重要措施。

前年李显龙总理宣布,政府将设立青年志愿者计划,鼓励更多年轻人挺身而出,发挥自己的理想和热忱,回馈社会。这个新平台能更全面和系统地支持年轻人从事社区服务,同时把志愿服务之风传扬开来。

事实上,新加坡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志愿服务可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国民修养及文明素质。而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从小培养他们的志愿服务意识尤为重要。新加坡教育部1997年规定,中学生每年须参与至少六小时志愿服务工作。

最近,在新加坡华侨中学留学的一名中国学生,做了一篇采用问卷调查和面谈采访完成的中新志愿服务对比的论文。这份论文显示,与新加坡中学生相比,中国学生对志愿服务的了解甚少,有三分之一受访者对志愿服务完全不了解。而新加坡学生回答“不了解”的只占个位数,回答“非常了解”的占41.2%,另外52.9%回答“有所了解”。在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方面,中国有超过四成学生从未参与志愿服务;在新加坡,由于中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是强制性的,所以没有未曾参与的学生。

论文作者认为,由于新加坡政府的鼓励和社会上的认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所获成就感甚高。相比之下,受访的中国学生却不觉得做志愿服务能获得肯定,一些公司和机构把志愿者当成廉价劳动力,也是扼杀他们志愿服务热忱的一个因素。

另外,作者认为,中国虽然同样提倡公民素质教育,但缺乏相应的做法。反观新加坡,不仅明确规定学生每年须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而且还把志愿服务精神列为评估学生的标准之一。学生所累积的志愿服务时间,也是其能否获得奖学金的考察项目之一。有学校还特别鼓励高年级学生组织自己的社区服务活动,引导学生把志愿服务融入学习生活。

  记者观察:呼唤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陈雪莲发自北京 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志愿者队伍的迅速成长,令2008年被认为是“中国志愿者元年”。在不久前的尼泊尔大地震后,前往尼泊尔的中国志愿救援队员中,不少人都有过汶川大地震的志愿服务经历。

中国志愿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扶危济困、扶贫助学、紧急救援、社会建设、大型会议等各个领域,处处可见志愿者活跃的身影。

当然另一方面,尚处于上升阶段的中国志愿服务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包括,志愿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志愿活动虽然数量多,但是群众真正迫切需要的志愿服务并不多。举例来说,很多大学生都希望去山区支教,但有新闻说短期支教反而会给山区学生带来不良影响。个人的志愿服务往往是零散的,但是对服务对象来说,他们的需求是长期的、持久的,两者存在着矛盾。

中央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组组长崔海教认为,中国缺乏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需求三者对接的机制和平台。只有通过供需有效对接,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胡有清则表示,中国志愿服务还面临着资金缺乏、协调机制亟待完善,以及志愿服务专业化有待提高等等挑战。

“中国志愿服务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说,“国家层面专门立法长期缺位,一直未能高屋建瓴和上下配套地予以引导、调整和规范,严重影响着志愿服务法制体系的整体建设,已成为依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的瓶颈。”

莫于川同时认为,虽然存在各类问题,但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包括互帮互助传统、高层推动决心、集中资源能力、组织动员能力。例如,党组织、团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具备高效率组织动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传统、能力和经验,中央文明委办公室、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民政部、团中央以及其他中央国家机构和社会管理组织,实际上在发挥高层协调、统筹规划、组织动员、专业指导、政策推动、法律调整等职能作用“。这些资源和优势,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有别于并且更胜于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认真挖掘自身既往实践经验,同时理性选择借鉴他人经验,我们可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出具有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理论和制度体系。”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0605/222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