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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流浪未成年人救助 “三社”互动
原题:桂林: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三级”联动“三社”互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救助管理站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探索和实践“三级”联动、“三社”互动,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同时,让越来越多的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帮扶和关爱,有效地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转型升级。
实现三个转变深化三级联动
变“一送了之”为“三个不送”。在实际工作中,桂林救助管理站经常会遇到监护人联系不上或拒不接收,孩子不愿意透露真实家庭情况,甚至因沟通障碍难以获取户籍资料等情况。该站在工作中坚持“ 三个不送”,即联系不到监护人的不送、核实不到地址的不送、无法妥善安置的不送。尽管因此造成大量孩子滞留站内,但抱着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 宁可救助一千,绝不错送一个”,为孩子今后的去向把好第一道关。
变“单一服务”为“三个到位”。把孩子送得回,让他们住得安、过得好,才符合新形势下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该站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贯彻心理干预到位、家庭评估到位、帮扶跟进到位。认真查找造成流浪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的源头所在,并向家长和教师开展延伸工作,分析矛盾原因,帮助孩子及其家庭重新理顺情感关系。针对家庭困难、监护缺失的孩子,该站抽调站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项工作组奔赴孩子家庭所在地,实地查看孩子的成长环境,切实掌握其面临的生存困境。形成评估报告后拟定帮扶措施,并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持续跟进孩子今后的成长情况。
变“一个部门”为“三级联动”。流浪未成年人,如果仅仅依靠救助管理站一个部门的工作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流浪问题,因此,2014 年4 月,“桂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桂林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成为担当全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门。该市还成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牵头,建立了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县(区)一级设立了县级救助管理站和城区救助分站,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了25个救助咨询点。通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预防流浪、监护干预、教育帮扶等工作实现关口前移。
立足源头预防促进三社互动
随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近年来,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发挥社工人才作用、引入社会组织力量,积极走进社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
引入社工方法。该站先后与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把救助站确定为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点。同时,鼓励站内党员干部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使站内人才队伍向专业型、复合型发展。在此基础上,该站主动邀请高校社工专家、心理专家开设研究课题,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引进社工团队。该站已引入5 家专业社工服务团队进驻,承接5 个城区、2 个县的未成年人服务站工作。这5 个社团组织进驻各县(区)服务站后,充分利用社工人才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在未成年人维权、心理疏导、法律教育、困境儿童救助等工作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如桂林市博仁社工服务中心在永福县除不定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外,还帮助社区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未成年人活动室;桂林心之乐未成年人援助中心收集了6 个县350 名困境未成年人的情况,建立了档案库,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开展助学济困活动。
深入社区学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的过程中,社工团队和志愿者还积极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项目。桂林市宏源社工服务中心开展了“ 你的心愿、我的责任”捐资助学、一对一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等项目。广西厚生社工服务中心携手市团委、广西师大基金会开展了“国学七彩课堂”活动,使50 名农村留守儿童和14 名其他困境儿童得到关爱,该中心还建立了雁山区未成年人服务公益联盟,吸纳了更多志愿者加入未成年人保护的队伍中。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0506/217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