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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工联发布年度行业十件大事和社工人物表彰通知
中国社工联字〔2015〕1号
关于公布2014年度促进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和中国社工人物的通知
第六届(2015)中国社工年会于2015年3月16日在北京举行。年会旨在盘点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推出年度十大、优秀社工人物和最美社工,借以引领、推动中国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
现将经全国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广泛推选,第六届中国社工年会专家评审组评审和组委会审定的2014年度促进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和2014年度中国社工人物予以公布。
一、2014年度促进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
“2014年度促进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是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承载社会工作发展历程的重要事件和活动。公布如下:
1.社会工作首次入法
2014年2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首次将社会工作写入国家法规,推动传统社会救助向现代社会救助转型,使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获得了法律空间,为社会工作从社会救助领域向其他领域延伸开辟了立法起点,具有里程碑意义。
2.民政部接连发布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制度,推进行业服务规范化
2014年,民政部发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等。这些制度与政策对解决社会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具有关键作用。
3.国家层面首次组织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支援服务
鲁甸地震后,民政部推动实施了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2014年9月5日,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四省民政和中社协组建的五支社工服务队奔赴灾区,驻点服务三个月。这是对社会工作融入救灾制度设计的一次重要探索。
4.“首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出炉
民政部从2014年3月开始启动首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最终确定了来自不同性质社工机构、不同服务领域的具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才或服务人才42名。此次选拔对全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激励和引领作用。
5.民政部首次启动全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
2014年3月18日,民政部首次组织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国社工协会及各地民政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响应,掀起了全国社工宣传活动新高潮,社工知识传播形成网络化覆盖效应,对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效果显著。
6.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开启新阶段
2014年9月25-27日,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高级研究班”、中社协“第四次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工作会议暨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论坛”连续召开,发布了《2013-2014年度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统计调查结果》、《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自律公约》,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新发展。
7.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4年1月,共青团中央、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8.“全国三社联动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效果突出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大力推进的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多元参与的“全国三社联动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各地特色的“三社联动”实务模式,得到了民政部及地方主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9.深圳率先实现社会工作本土督导全覆盖
深圳在开展社会工作之初便建立了专业督导机制,从香港聘请资深社工提供督导服务。2008年,深圳开始探索本土督导培育机制,2014年,深圳成为全国唯一实现本土督导全配备的城市,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0.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成为医改亮点
上海“加强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队伍建设,精心构建医改社会支持系统”荣获2014年度全国十大医改新举措,这是上海连续第6年收获该荣誉。上海医务社工已形成制度化、专业化、团队化,2014年覆盖至17个区县,152家医院,有力推动了全国医务社工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2014年度中国社工人物
1.中国社会工作特殊贡献奖:
“中国社会工作特殊贡献奖”授予长期以来对我国社会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物。2014年“中国社会工作特殊贡献奖”决定授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名誉会长司马义·艾买提同志。
司马义·艾买提同志一直以来站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非常关注和重视社会工作。对于与社会工作有关的会议与活动,他总是不辞辛苦,亲历亲为。他的关怀激励着社会工作者努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他的指示深入浅出地为社会工作者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指明了方向,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谐社会发展,为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2.2014年度中国十大社工人物:
“2014年度中国十大社工人物”授予2014年度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拓展、队伍建设等领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卓有成效,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对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的社会工作者或组织领导者。名单公布如下:
姜爱东,男,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推动者。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成为社会共识。姜爱东致力于推动制定和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意见》,促进政策性规范制度出台,完善社工队伍招聘、考核、保障机制,指导社工与执法力量分工合作。
邱浩波,男,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行政总裁、香港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主席,开展香港与内地社工交流与发展的先行者。1997年开始,他带领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在内地成立多家社工服务机构,把香港社会工作的服务模式、技巧和经验引入内地,并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广东省民政厅等合作开展培训及合作项目,推动内地社工人才的培训,促进香港与内地社会工作的合作与发展。
彭华民,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MSW教育中心主任、社会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院院长,需要为本的本土社会工作模式的践行者。多年来彭华民致力于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提出需要为本的社工督导志愿者和流动儿童社会工作抗逆力等服务模式。他组织江苏省25所高校社工教师及学生介入妇女儿童服务,建立妇联与高校联手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体系,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实务成效。
和丽川,男,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开展云南省灾害社会工作的开拓者。在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鲁甸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有序高效开展,他提出在震区成立临时党支部,注重灾区社工机构的培育和社工人才的培养,保证了灾区社会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鲁甸地震灾区灾害社会工作的“六个第一次”。
彭兆耀,男,社会工作师,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创新社会社会工作治理新模式。他率先在社区增设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形成以社区党委、社居委、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组成的“两委两站”社区治理模式,建立社工引领、社居委支撑、社会组织补充的“三社”联动基层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牵头成立安徽省首家街道“社会工作协会”,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65家。是创新社区社会工作的设计者和实践者。
孙亚华,男,助理社工师,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理事长,社会工作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专业发展空间的探索者。他带领机构联合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通过政社合作,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承接国内首个由社会组织运营的“社区体制创新”项目——“花果山社区体制创新”项目,引入专业社工和社区服务机构全方位参与社区治理,项目受到中组部、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的高度关注与充分肯定。
周 巍,男,社会工作师,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运用专业理论带动一线社工扎实服务基层的领头羊。多年来他承接民政部及各级部门的多项课题,并发表多篇社会工作领域专业文章。他所在的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有社会社工服务人员960余人,是东莞最大的社工机构,他领导机构的社工为多个领域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王恒国,男,保定市社会工作促进会会长,迅速推动保定市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带领人。2013年起他担任保定市社会工作促进会会长,从政策机制的建立和行业组织的建设入手,迅速推动保定市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他领导建立保定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在市级行政区建立社工协会,实现保定市、区、社区三级社会工作体系的建立。
阎 安,女,社会工作师,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理事长,创新开展社会工作实务与理论研究的领军人。作为发起人之一,促进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成立,形成广东省内十大高校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平台,建成全省十个地级市社会工作协会联合会工作平台。作为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副教授,注重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主持30多项社会工作科研项目。为社工理论研究和广东省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张朝林,男,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主任,社会工作教育与公共服务项目承接相结合,推动社工实务发展的践行者。他在社会工作系带领组建教学科研与实务团队,把长春工业大学领上吉林省社会工作教育的高地。在实务工作中积极承接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等公共服务项目,推动长春“百站千才”计划,6年来,他深入69个社区,指导实务800余次,培育机构32家,成效显著,是长春社会工作的领军人之一。
3.2014年度中国优秀社工人物:
“2014年度中国优秀社工人物”授予2014年度,奋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热衷社工事业,且被公认为对社工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者。名单公布如下:
马丽丽(山东潍坊)、王少江(广东中山)、王玉香(山东)、王志丽(湖南长沙)、王芳(广西)、王惠芳(四川成都)、宁晓光(上海)、左耀红(山西太原)、田帅(宁夏)、孙兴(四川都江堰)、毕兰凤(安徽合肥)、严书(深圳)、何平(云南昭通)、张刃(北京)、周小燕(深圳)、姚建光(浙江嘉兴)、常茳(吉林长春)、黄亮(深圳)、黄艳(浙江杭州)、黎志芬(深圳)。
4.2014年度中国最美社工:
“2014年度中国最美社工”授予2014年度,具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称,积极投身社会工作事业,秉承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怕困难,解决问题能力强,在社工岗位成绩突出,深受当地群众欢迎的一线社工。名单公布如下:
丁扬(山东济南)、丁梅芳(浙江嘉善)、丁璐旦(上海)、马乐(湖北武汉)、马丽丽(安徽)、马里(北京)、井光佳(山东潍坊)、王世宏(北京)、王素月(河北保定)、王致娟(山东潍坊)、王艳蕊(北京)、邓丽春(广东惠州)、邓恒凌(云南)、付正(内蒙古呼和浩特)、兰丽娟(广东东莞)、冯令(重庆)、叶晓萍(广西)、白静(山东济南)、边世敏(吉林长春)、任力欣(北京)、关婷(北京)、刘帅(吉林长春)、刘传龙(深圳)、刘宇义(深圳)、刘环环(安徽合肥)、刘战(北京)、刘莉(吉林长春)、刘敏宁(广东广州)、刘梦华(广东广州)、刘瑾(广东东莞)、刘燕(深圳)、吕欢(江苏南京)、朱媛媛(广东广州)、江增年(江西婺源)、池文华(广东东莞)、许围卡(吉林长春)、闫莉(新疆)、何红霞(上海)、何春兰(江苏南京)、何维群(浙江桐乡)、吴卫东(上海)、吴培华(福建厦门)、吴璟华(山西)、张玉(济南)、张生泉(北京)、张奇(浙江嘉兴)、张洪斌(四川)、张海丽(山东济南)、李贝贝(河南郑州)、李冬玲(河北)、李伟华(山东潍坊)、李俊峰(山东济南)、李桂萍(江苏南京)、李艳萍(云南昆明)、来帅(西藏)、杨芳(河北保定)、杨宝伟(北京)、杨榆宾(云南昆明)、邱兰(新疆)、邵卓晨(山东烟台)、邹小锋(吉林长春)、陈兰兰(湖北武汉)、陈正艳(云南)、陈江仙(广东广州)、陈红红(天津)、陈建文(福建福州)、陈昭衡(广东东莞)、陈美霞(山西阳泉)、陈家辉(福建长乐)、陈继红(天津)、陈莹(山东济南)、陈瑶(江苏无锡)、庞美玲(深圳)、林映麟(福建泉州)、林德菊(天津)、罗睿杰(广东东莞)、茆大祥(江苏南京)、郎立霞(河北邢台)、姚尚满(山西)、姜旭(深圳)、柯晓霞(广东佛山)、胡艳林(四川成都)、胡蕊(北京)、赵东丽(山东烟台)、赵娜(山东济南)、郭有吉(广东惠州)、郭明仁(深圳)、顾蕙(江苏无锡)、梁锦发(广东梅州)、梁嫣红(江苏无锡)、黄远清(广东东莞)、黄菊(四川泸州)、黄媛(深圳)、黄锂(北京)、蒋俊杰(湖北武汉)、蒋雷(深圳)、韩青(北京)、蓝海文(广东肇庆)、雷名媛(广西南宁)、黎素云(湖南长沙)。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中国社工联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余华龙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rends/2015/0319/210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