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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创制—合肥市社会工作发展侧记

近年来,合肥市社会工作发展屡获殊荣,“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创新奖”、“全国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等,而在这些荣誉背后是由顶层设计和组织网络、平台建设等实践推进形成的巨大推力在发生作用。

2013年10月,合肥市委以“1+4”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成立社会治理和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市长为牵头人,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共有成员单位26家。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总体部署,市民政局把社会工作作为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编办等18个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对社工人才的培育、培训和待遇做出了规定。

在政策创制的基础上,合肥市在实践工作中创新性地加强“一体两翼”建设,即强力推进社工机构、社工协会、社工组织建设。市民政局设立社工办,县区民政部门也相应设立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实现了社工协会市、县(市)区、街道三级全覆盖;同时着力推动社工组织网络向社区延伸,目前全市438个城市社区都成立各种社工组织,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长”的运作方式,通过“三个介入”,即专业社工介入、社会组织介入、公益项目介入,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促进社区自治,服务居民群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1+4”社会服务政策,合肥市对评估等级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和新登记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分别给予2万-8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并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有关政策推动下,面向不同服务领域的社工机构陆续涌现。跨领域发展也“破冰”,如,肥东县依托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在团县委、司法局、民政局分别成立儿童青少年社工服务站、社区矫正服务室及婚姻家庭社工服务站。目前,全市已有专业社工服务机构10余家、持证社工1200多人。

作为贯彻落实“1+4”社会服务政策的重要举措,各地加速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在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平台建设模式。目前,蜀山区、包河区已实现了街(镇)、居(村)基层社工服务平台的全覆盖。2014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全面启动了基层社会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经过第三方评估、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全市共有8个中心、16个站通过首批认定,市财政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标准拨付了一次性奖补资金。

项目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社工实务的重要抓手,因此,开发本土服务项目,实现项目品牌化、服务系列化也是合肥市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点。2014年,市政府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当年共推出22个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截至年底实际兑现资金1.2亿元。2012年以来,合肥市将社区“老少活动家园”项目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截至2014年底已建成500个,通过“社工带义工”的方式,面向社区老年人和青少年提供文体康乐、学习培训、兴趣培养等服务,2014年又将街道、社区社工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和活动开展,目前正在各区试点实施。另外,市社工协会与省社工协会、市计生协会、老年协会配合,分别开展了“怡养家园——失独特殊家庭养老关怀服务”项目、“特殊老人需求调查及友好访问服务”项目、“爱心助医行动”癫痫手术救助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县(市)区层面,也推出了一系列基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形成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在做好全市社会工作统筹推进的同时,合肥市还注重鼓励、引导部分地区开拓创新,实现“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发展”。如包河区在全省率先推出公益创投活动,着力扩大社工机构的“成长空间”;蜀山区西园街道探索出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4+1”模式,即在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行政组织、社区服务组织4类基层组织中,至少各配备1名社会工作师,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目前,街道每个社区已达到有4名社会工作师在岗的要求,并对获得职称的工作人员每月发放定额岗位补贴。(施维奇)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0312/20963.shtml